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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受案范—围  ? ,第三:。章 :。管, 辖  《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章 ?证 据  》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五节 审《。判监督程序  【。 第八?章 执 行  【 ,第九:章 涉外行政—诉讼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 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九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  :第十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二章: 受案范围 — ,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第》。三章 管 辖  】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第十九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二十一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二!十三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 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第三十条! 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 ,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第三:十二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 , 第五章 证 据 !。  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  (?二)物证; —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  第三十》六条 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 第三十七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但是【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 第四十一条 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  (?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第】四十二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 ,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 第五?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第五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五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  【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  (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 ,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第六十一—条 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 ,第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  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供公众查—阅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 (五)《滥用职权的;— ,  (六)明显不】当的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第七十【四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第【七十:五条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第《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  第七十八条【 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被告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合法【但未依法《给予补偿的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补偿  《 第七十九条 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 !  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三节: 简易程序 —。  第?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 ,第,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 第五节 审判【监督:程序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第九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第:九,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第【八章 执 行—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 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九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第九章 涉》外行政诉讼   】第九十八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十九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 , 第一百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机构的?律,师,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 第一百零三条 】本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