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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三!章 管 辖 —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 第五章 证 【。据 :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简易程序  —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五节 审判监督程】。序   第八章【 执 行   第九!章 涉外《行政诉讼   第十!章 附 则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 ,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  第八《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  第九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 ,第十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第三》章, 管 辖 》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 ,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  第十九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二十三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 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  第三十》条 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三十:二,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 (四)电子数据】; :。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第三十?六条 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 ,第,三十七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 第:三十八条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但是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第四十一条】 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第四十二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第五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第五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五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 《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第,六十一条 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第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供公众查》阅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  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  》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 (六)明显不当】的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 ,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  第七十》四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 , ,第七十五《条,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第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 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第七十!八条 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被告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合法但未!依法给?予补:。偿的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补》偿   第七十九】条 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   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  :第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第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第五节 !审判:。监,督程序  》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九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 第九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第八章 执 行【 ,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 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 ,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第九章! 涉外行政诉讼 】  第九《十八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十九: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 第一百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机构》的律:师,   第十》章 附 则 —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  :。第一百零三》条 本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