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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 第九】条 : 行政处罚的种类】 —  :  (一《)警告?、通报批评; 【。 :    —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 ,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五—)行政拘留; 【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   【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 ?    》 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 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 ,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 第十三条 ! 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 第十四条 】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  —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五条  国务院】。。。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评估行?。政处罚的实施情况】和必要性对不适当的!行政:处罚事?项及种类《。、罚款数额等应当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 《 第十》六,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