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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
第?九条: , 行政处罚的种【类
《。。
(一!),警告、?通报:批评;
【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五)—行政:拘留;
》
《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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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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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
》。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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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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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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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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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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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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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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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国务院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评估行政处罚的实!施情况和必》要性对不适当—的行政处罚事—。项及种类、罚款数额!。等应当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
—第十六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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