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了便于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 , 《 , , 采用“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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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规程中指》明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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