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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粘土《砖管理暂行办—法 《 (2?000年1》0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发布)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   》  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禁止、限!制,使用粘土砖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 ? 第二条】 含义 【   ? ,本办:法所称的粘土砖,】是指采用粘土烧结】。而成的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  —  : , 《 第三条 适用】范围 《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粘土砖的生产、销!售、使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但!农民自建住房除外 !   》 》 第四条 管】理部门 —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禁止、限制使用粘土!砖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建材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材《办)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     县【(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所辖区域【内禁止、限制—使用粘?。土砖的监督管理,】在业务上受市—建委指导  !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   】 第五条 —禁止、?。限制生产 【     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禁止】新建空心粘土—砖生产线《     】市,建材办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空心粘土砖生】产单位的现有生【产规模按《照年度递减的原则】制定空心粘土砖生】产的总量调控计划 !     市建!材,。办,应当根据空心粘土】砖生产的总量—。调控计?划和空?心粘土砖生产单【位的现有生》产规模核《定空心粘土》砖生产?单,位的年度生》产指标 《    【 第六】条, 禁止使《用范围  】   建设》工程中非承》。重墙体以及围墙【禁止使用粘》土砖;建《设工程零零线以【上,的承重墙体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    ! 第七条 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要求 —     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 ? :   【 第八条 征收!专项资金 【    《。 建设工程》使用粘土《。。。砖的应当缴》纳专项资金 — :。     专—项资金由市》建材办或者县—(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按照实!心粘土砖《(折标准砖)每块】0.10元和空【心粘土砖(》折标准砖)》每块0.《025?元,的标:准征收 —  :  — : 第九条《 核定材料 】     建设单位!申请在建项目正式】接通:供水管网《之前,应当向—市建材办或者—县(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办理建设工程!使,用粘土砖的核定手续! 《  :  建?设单位办理核—定手续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  :   ? (一)有关墙体】部分的设《。计说明;《 ,。     【   ? (:二)施工《单位使用墙体材【料的说明《; ? ,    《。     (三【)工:程,土建部分预算或者决!算书:    】 : 第十条 】核定证?明  —   市建材办或者!县,(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核—定材料之《日起10《日内办理核定证明】未使用粘土》砖的建?设工程市建材办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相《应的核定证明;使】用粘土?砖的:建,设,工程市建材办应【当核定专项》资金缴?款额建设单位按【照核定?的缴款额向指定的】银行缴纳专项—资金后市建材办【根据:缴,款证明出具已缴纳专!项,资金:。的核定证明》。   —  建设单》位取得核定证明【后方可向供水管理】部门申?请接通供水管网 !    》 》。 ,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的,用途    ! 专项资金用—于,下列范围 —     —。    (一—)从事?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开发、应用和进行!奖励; —  :       【(二)进行》禁止:、限制使用粘土【砖的管理《; 》    《  :  (三)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用途 【   】。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检查 —    《专,。项资:金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财政专户存》储 《  : ,。  审计部门应当每!年对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第十】三条 行《政措施 【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    (一)【 对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生产实!心粘土砖的由—市建:材,办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  : , ,。     (二)对!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使用粘土砖的, !由市建材办》按照使用量》加倍征收《。。专项:资金  【       (三!)对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进行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的由市建委视其】情节:。轻重分?别降:低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或》者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  —       (】四)对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未取得》核定证?明的供水管理部【门不予接通供—水管:网 — 第十四条【 违:反生产规定的处罚 !    —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生产、超额生】产空心粘土砖—的由市建材办对【生,产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实心《粘土砖的由市建材办!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十五条 执法者】违法行为的》追究   】。  :有关行政《管,。理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枉】法执行者,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十六条 复议和】诉讼   】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第十七条 特殊!规定  【   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对军事工—程、保密工》程、监狱工程和历史!文化保护建》筑等的修复在施工过!程中对使用粘土【。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十八条 应用—解释  【。   市建》委可以对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进:行解释?    】 : 第》十九条? 施行日期 【     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