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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深基坑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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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地质:情况、基坑周围【环境、管线情况【、主体结构设—计要求、施工条件】及深基坑设计、【施工:安全:性评审意见等制【定设计?方案
! 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支护结】构、挖土、》降水、环境》和管线保护、—监测等?内容
】 第十八》。条 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并—提,出预防和降低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周围《环境造成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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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采用与主!体地下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设】计,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密切配合—依据工程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设计并考虑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基础沉降的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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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应—当按照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设计程序】和,技术责任《制进行设计提交设】计图纸?、有关设计文件和基!坑围护结构的控制变!形值:并,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现场《试验和监《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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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做—好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跟踪?服务工作及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研究解决必要—时应当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设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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