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深基坑《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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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地质《情况:。、基坑周围》环境、管线情况、主!体结构设《计要求、施工条【。件及:深基坑?设,计、施工安全—。性评审意见等制【定设计方《案
!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支护结构、挖【土、降水、环—境和管线保护、【监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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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并提出预【防和降低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周围环?境造成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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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采《用与:主体:地下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设【计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密切配合依据】工程: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设计》并考虑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基础沉降的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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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应当《按照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设计程】序和技术《责任制进《行设计提交》设计:图纸、有关设计文件!和基坑围护结构【的控制变《形值:并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现场:试验和监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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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做好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跟踪—服务工作及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研究解【决必要时《应当: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设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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