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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根据法制办意见】。修改稿?)
?。第一条 《为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建设促进城市!社区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包括
! (一)街道—(,含镇下同)管理服】。务用房指《用于街道办公、事】务管:。理、居民议事、为】。社区服务的用房【等
【 (二)社区【(含:村下同)居(含【村下同)委会管理】服务用?房指用于社》。区居:委会办公《、事务受理、居【民议事、《劳动就?业,服务、治安保障、】社会:救助、党员》。和退休职工管理用】房等
【 (三)—。卫,生服务中心用房【指为街道辖》。。区内:居,民提供?卫生服务的》用房
】 (四)卫生服】。务站用房指为—社区辖?区内:。居民提供卫》生服务的用房—
— (五)住—宅小区业主活动用房!指用于住宅》小区业主文化、教育!、体育、娱乐的【用房等
》 (六)!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物》管用房指供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办公—以及存放工》具材料的《用,房等非住宅小区主】要是指?商业区?、商业办公区等
】
第三!条 本市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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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本办》法,。。由,亭湖区人民政—府、盐都区人民政】府和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辖区内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现有各—种用房进行清理、登!。记、造册;负责【统筹安排辖区内各】种用房建设;负责】监督辖区内各种【使用人?对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使用
!
—。 ,第五:条 市《。民政、规划、—国土:、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物价、》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 民?政部门?负责:对,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建设?的指导和督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布【局、使用、管理的】有关:政,策并配合亭湖区、盐!都区和市开发区【落实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
— 》规划部门负责确定供!地规划条《件时:与属地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掌握街道、社!区居委会《设置、人口规模和】现,有用房配置》情况明确《各,种用房的《具体位置《、功能比例及—面积对新《建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项目未按规定要!求,建设: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不予审批》
: ? 国土部门【负责在出《让土地时按照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土地出》让在拟定挂牌出让土!地底价时应》考虑:代建用房《的建设费用
! 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按照已审批》的规划?在图纸审查时督促开!发单位同步建设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做好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工作在组织有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或》公建配套综合验收时!组织相关街》道、社区《居委会、卫》生等:部门参?加代建用房未到【位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 ,。 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已!审批的规《划在审批商品—房销:。预售项目时对各【种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指标的面—积、位置及》功,能比例?严格把关在》参加有配建项—目,的公建配套综—。。合验收时配建用房未!到位的不《得出具验收意见不得!。进行产权登》。。。记,
: —物价部门《负责:按照已审批的规划】在,审批经济适用房【。、中低价位商品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销!售,指导价格时对照【配建用房建设标【。准将配?建用房建设费用全部!纳入房屋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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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布点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监督使!用人对各种卫生用房!的,。使用规范《使用行?为
!第六条 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时序应遵!循,方便:服务、?方,便居民(村民)议】事、不影响》居民(?村民)生活、合【理解决现有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布《局分散和布局—不,均的原则进行—
【 ,(,一)街道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卫生服务】站用房应优先—纳入非?居,住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可独《立选址建设;如纳入!住宅小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布局【应充分考《虑不影响住宅小【区业主生活将—其布置于住宅小区的!外侧且有独立的【。出入口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个街道或3~】10万人口设置一】。个卫生服务站—按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地方设站的【原则一般1万人口左!右设置一个
】 》(二)住宅》小区:业主活动用房—、,物管用房一》律随住宅小》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非住宅?小区物管用房一律随!非住宅小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结合?实际情况一般应规划!安排于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主出入《口处且不《与其他居《民住户共《用通道?建设应与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一—期工程同步进行【
? 》 现有部分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布局分散、标准】不足和现有部—分,卫生:服,务站用房布》局不均的《分别:由属地区级》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市民】政,、规:划、国土、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物价?、卫生等部门配合在!理清权属关》系的前提下可采【用,。插建、拆建、产【权置:换、在近邻辖区内】新建等办法》来解决
】
第七条 【。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可以采取开发代!建、配建与自主【建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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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街道: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卫生:服务站用房应纳【入其辖区《内,非居住区或》。居住区建《设规划统筹代建对有!代建要求的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在其新?建或改建项目的土】。。地,出,让挂牌时《在挂牌文件》中增加相关代建要】求的规划《条,件凡地块中标者在】该项目建设中—须为:街,道或社区居委会按】规划条件《。无偿代建街道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卫》生服务站用房代建用!房建设费《用不得纳入商—品房开发成本不得】分摊至?业主房价
》
? (二)【住宅小区《业主活动用房、物】管用房纳入住—宅小:区建设规划》统筹配建《;,非住宅小区》物管用房纳》入非住宅《小区建设规划统【筹配建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建业主活动用!房和物管用房—新建或改建》非住宅小《。区必须配建物管用房!业主活?动用房、物管用房】的建设?费用统一纳入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房屋开发成本【
】(三)街道、—社区辖区《内近期无开发项目或!开发项目规模较小】无,法,实现代建《目标的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属地区级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向市】规,划部门提出选址【要求:再,由市国土部门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划拨适—量,用地由其自行建【设,
? 本办】。。法中代?建是:。指在:街道、社《区辖区内的某—地块挂牌出让前规】划部门将该地块相应!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建设的有关规划布!局、建设方式、【建设标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列入项目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后开《发单位按照规划【条件无偿代街—道、社区建设相【关用房?配建:是指根据《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建设城市】居住区同时》配套建?。设居住?区,公共服务《用房
! 第八?条 市?区内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代建:的步骤和要求
! (一)代!建开始前代》建,单,位,必须与?。。被代建单位》签定:代建协议;
【 》 (二)代建—。。结束后代建》单位必?须按:规划条件的要求及与!被代建单位》签定的代建协议要求!及时移交代建房屋;!
? ? (三)被—代建单位获得代【建房屋后《市政府原有关安排】经费:支持代建《房屋建设方》面的政策不再—执行
《 《 在?每一辖区内规划部】。门只能?对一个建设》项目提出代》建的规划《要求:需要代建《的,用房必须《在相应的建设项目】内代:建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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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代(配)建【。。标,准
】 (一) 》街道管?理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20】。00平方米;
【。。
: (二【), 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1000平方—米(其中《可安:排部分的商业经营】用房);
【 》(三:) 卫生《服务:中心用房总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2300平方【米设病床的每设【一床可?增加:30平方米;
【
, (四】),卫生服务站用房【总,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 (五)住宅小!区业主活动》用房:总建筑面积》不低于住宅小—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的0.3—%
? —(六)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物管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得低】于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的0【.4%开发项—目有:经,营性:用房:的按0.4%的6】0%安排《物管商?业经营?用,房物管用《房最低不得少于【100平方米
! :。 代建的具体标!准由市规《划部门根据亭湖区】人民政府、》盐都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的要求?结合街?道,。、社区人口规—模及现有管理服务用!房和:。卫生用?房,实际状?况在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中作出详细规—。定,
现!有用:房已达到本》办法标准要求的【街道、社区居—委会不再为其代【。建用房
》
第十条! 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产权及使用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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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代建用房】的,所有权归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街道!。管理服务用房使用】权归街道办事处【所有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使用权》归社区居委》会所有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卫生服—务站:用房:归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 》(二)住宅》小区业主活动—用房产权《、使用权均归本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日常!使用管理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或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 《 :(三)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物管》用,房产权归本》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日常—使用:管理:由受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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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的开—发单位负责将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建设?。纳入:工程建设《计划组织设计和【实施及时将建—成的用房移交给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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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交付使用】后任何使用人—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不—得出租、《不得转?。让
【 第?十三条 《对违反规《定,进行项目审批或改变!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使用性质的由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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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各县(市)【可参照?执行盐城市城—市规划区社区用房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盐政发[—2005《]16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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