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根据法制办意见修改!。稿)
第一条【 为: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建设促进【城市社区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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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包括
! (《。一)街道(含镇【下同)管理》服,务用房指用于—街道办公、事务管理!、,居民:议,事、为社区服务的】用房等?
】(二:)社区(含村—下同)居(含—村下:同)委会管理服务】用房指用于社—区居委会办公—、事务受《理、居民议》。事、劳?动就:业服务、《治安保?障、社会救助、【党员和退《休职工管《理用房等
》
(三!)卫生服务》中心用房《指为街道辖区内【居民:提供卫生服务的【用房
【 (四)—卫生服?务站用房指为社【区辖:区,内居民提《供卫生服务》的用房
】 (《五)住宅小区业主活!动用房指用》于住宅小区业主文化!。、教育、体育、娱】乐的用房等
】 (六)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物管用房指!供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办公以—及存放?工具:材料的用房等非【住宅小区主要是指】商业区、商》业办公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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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市《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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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本办法由亭湖区】人民政府《、盐都区人民政府和!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辖【区,内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现有各《种用房进《行清理、登记、造册!。;负责统筹》安排辖区内》各种用?房建设;负责监督】辖区内各种使—。。用人对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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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市?民政、规《划、国土、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物价、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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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门负【。责对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建设的—。指导和督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布局、!使用、管理的有关】政策:并配合亭湖区、盐都!区,和市开发《区落实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
!规划部门负责确定供!地规划条件》时与:。属地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掌!。握街道、社区居委会!。设置、人口》规模和现有用—房配:置情况明确各—种用房?的具:体位置?、功能比例及面【积对新建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项目未—按规定?要求建设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不予审批
! 》国土部门负责在【出让:土地时按《照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土,地出让在拟》定挂牌出让》土,地底:价时应考虑代建用】房的建设《费,用
— : 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按照已审批的—规划在图纸审—查时督促开》发单位同步建设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做好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工作在】组织有?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或《公建配套综合验收时!组织:相关:街道、?社区:居委会、卫生等【部门参加代》建用房未到》位,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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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已审批!的,规划:在审批?商品房销预售项目】时对各种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指标!的面积、位置及功能!。比例严格把关—在参:加有配建项目—的公建配套综合验】收时配建用房未到位!的不得出具》验收意见不得—进行:产权登记
》
, 物【价部门负《责按照已《审批的规划在审【批经济适用房、中低!。价位商品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销售指【导价格时对照—。配建用房建设标准】将配建用《房建设费用全—部纳入?房屋开发成》本
】 ,卫,生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布】点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监督使—用人对各种卫生用】房的使?用规范使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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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时序—应遵循方《便服务?、方便居民(村【民)议事、不影响居!民(村民)生活、】合,理解:。决现有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布局分散《和布局不《均的原则进行—
《 , (一)街道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卫生—服务站用房》应优:先纳:入非居住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可?独,立选址建设;如纳】入住宅小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布局应充分【考虑不影《响住宅小区业—主生活将其布置于住!宅小区?的,外侧且有独》立,的出入口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个街道或3】~10万人口设【置一个卫生》。服务站按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地方设】站,的原则一《般1万人口左右设】置一个
》 (【二,)住宅小区业主【活动用房、物—管用房一律》。随住宅小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非住宅小区物管】用房一律随》非住宅小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结合实际情况一【般应:规划安?排于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主出入口处且!不与:其他居民住户共【。用,通道建?设应与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一!期,工程同步进》。行
》。 《。 现有部分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布!局分:散、标准不足和现有!部分卫?生服务站用房布【。局不均的分别—由属地区级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市:民政、?规划、国土、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物》价、卫生等》部门配合在理清【权属关系的前提【。下可采?。用插建、拆建—、产权置换、在近邻!辖区内?新,建等办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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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可以《采取:。开发:代建、配建与自主建!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
】。 《。 (?一)街道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卫生服务站!用房应纳入其辖区】内非居住《区,或居:住区:建设规划统》筹代:建,。对有代?建要求的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在】其,新建或改建项—目的土地出让挂牌】时在挂牌文》件中增加《相关代建要求的规划!条件凡地《块中标者在该项目】建设中须为街—。道或社区居委会按】规划条件无偿代【建街道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卫生服?务站用房代建用房建!设费用不得纳入商】品房:。开发:成本不得《分摊:至业主房价
【 (【二,)住宅小区业主活】动用:。房、物管用房纳入住!宅小区建设规—划统筹配建;非住】宅小区物管用—房纳入非住宅小区】建设:规,划统筹配建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建业主《活动:用房和物管》用房新建或改建【非住:宅小区必《须配:建物管用房业主活】动用房、物管—用房的建《设,费用统一纳入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房】屋开发成本》
— , (:三):街道、社区辖—区内近期无开发【项目或开发项目【规模较小无法实现】代建目标的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属】地区级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向市规《划部:门提出选址要求再】由市国土部门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划—拨适量用地由其自行!建设
! 本办《法中代建《是指:在街道、社区辖区内!。的某地块挂牌—出让前规划部—门将该地块相应【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建设的有关规划布!局、建设方式—、建设标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列入项》目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后开发【单位按照规划条件】无偿代街道、社区】建设相?关,用房配建是指根据】。。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建设】城市居住区同时配套!建设居住区公—共,服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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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市区?内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代【建,的,。步,骤和要?求
!(一)代建开始前】代建单位必须与被】代建单位签》定代建协议;
【
: 》(二)代《。建结束后代》建,单位必须按规—划条件的要》求及与被代建单位】签定的代建协议【要,求及时移交》代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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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代》建,单位:获得代建房》屋后市政府原有关安!排经:费支持代建房屋建】设方面的政》策不再执《行
】 在每一《辖区:内规划部门只—能对一个建设—项目提出《代建的规《划要:。求需要代《建的:用房必须在相—应的建设项目—内代建到《位
】。。。 第:九条 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代(》配):建标准
— : (一) 【街道:管理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2000!平方米;
【 , (二—) 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1000平》。。方米(其《中,可安排部分的商业】经营用房);—
? 《 (三) 卫生服】务,中心用房总》。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2【300平方米设【病床的?。每,设一床可增加3【0平方米;
!。 , : (四)卫生服务站!用房总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 (》五,),。住宅小区业》主活动用房》总建筑面积》。不,低于住宅小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的—0.3%《
【。 ,(六)?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物管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得低于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的0.4%开】发项目有经营性【用房的按0》。.4%的60%安排!物,管商:业经营?用房物管用房最低不!。得少于100—平方:。米
《。 代建的】具体标准由市—规划:部门根据亭湖—区人:民,政府、盐都》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的要求结合街道、!社区人口规模及现有!管理服?务用房和卫生用【房实:际状况在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中,作出:详细规?定
!现有用房《已达到本办法—标准要求的街道、社!区居委会不再为其】代建用房《
【 第十条《 ,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产权!及使用权规》定
!(一)代建用房【的所有权归》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街道管理【服务用房使用权【归街道?办事处所《有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使!用权:归社区居委会所有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卫生服—务站用房《归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 , (二)住宅小【区业主活动用房产】权,、使用权均归—本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日常使用管—理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或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 (三)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物】管用房产《权归本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日【常使用管《理由受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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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的开发单位负责!将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建设纳!入工程建设计划【。组织:设计和实施及时将】建成的用房移交给】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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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交》付使用?后任何使用人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不得出租《、不得转让
】。
《 ,第十三条 对违反】规定:进行项目审批或【。改,变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使用性质的【由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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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各县《(市:)可:参照执行盐》城市城市《规划区?社区用房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盐政发![200《5]16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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