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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根据】法制办意见修改稿)!
第一条 为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建设:促,进城市社《区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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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包括
【 (一)—街道(含镇下同)】管理服务用房指用于!街道办公、事务管】理,、居民议事、为【社区服务的用房【。。等
《。 , (二—),。社区(含村下同)】。。居(含村下同)委】会管理?服务用房指》用于社区居》委会办公、》事务受理、居—民议事、劳动就业服!务、治安保障、【社会救助、党员【和退休职工管理用】房等
《 —(三:。。)卫生服《务中心用《房指为街道辖—区内居民《提供卫生服务的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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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卫生服务站用—。房指为社区辖区内居!民提供卫生》服务的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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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住宅》小区业主《活动用房指用—于住:宅,小区业?主文化?、教育、体育、娱乐!的用房等《。
(!六)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物管用房指供—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办公以及《存放工具材料的【用房等非住宅小区】主要是指《商业区、商》业,办公: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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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市: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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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本办法由亭—湖区人民政府、【盐都区人民》政府和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辖区内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现有!各种用房进行清理、!登记、造《册;负责统筹安【排辖区内各种用【房建:设;负责监督—辖区:内各种使《用,人对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使用
《
—。 第五?条, :。市,。。民政、规划、国【土、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物价、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 民政部门负责对!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建设的指【导和督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布局《、使用、管理的有关!政策并配合》亭湖区、盐都区【和市开发区落实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
! : , 规划》部门负责《确定供地规划条件时!与属地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掌握街道、社区】居委会设置、—人口规模和现有用房!配置情况明确各种用!房的具体位置—、功能比例及面积】对新建?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项目!未按规定要求建设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不予审】批,
: 国【土部门负责》在出让土《地时按照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土》。地出让在拟定挂牌】出让土地底》价时应考虑》代建用房的建设费】用
》 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按照已—审批的规划在图纸审!查时督促开发—单位同步《建设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做好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工作:在组织有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或公建》配套综合验收时【组织相关街道、【社区居委会、—卫生:等部门参加代建【。用房未到《位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 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已审批的—。规划在?审,。批商品房销预售项】目时对?各种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指标的《面,积,、位置及《。。。功,能比例严格把关在参!加有配建项目—的公建配套》综合验收时配建用房!未到:。位的不得出具验收意!见不:。得进行产权》登记
》 物价【部门负责按照已审】批的:规划在审批经—济适用房、中低价】位商:品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销—售,指,导价格时对》照配:建用:房建:设标准将配建用【房建设?费用全部纳》。入房:屋开发成本
! 《卫生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布点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监督《使用人?对各种卫生用房的使!用规范使《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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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时:序应:遵循方便服》务、方便《居民(村民)议事】。、不影响《居民(村《民):生活、合理解决【现有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布局《分,散和布局不均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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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街道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卫生—服务站用房应优【先纳:入非居住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可独立选址》建设;如纳》入住宅小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布局应】。充分考虑《。。不影响住宅小区业】。主生活将其布—置于住宅小区的外侧!且有独立的出—入口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个街道或3~—1,0万人口设置一【个卫生服务站—按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地方设站的原则】一般1万人口—左右设?置一个?
【 ,(二)住宅小区业】主活动用房、物管】用房一律《随住宅小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非住宅小《区物管?用房一?律随非住宅小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结合实际情况【一般应规划安排于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主出?入口处?且不与其他居民【住户共用通》道建设?应,与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一期工程【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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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部分: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布局分散、标准!。不,足,和现:有部分卫《生,服务站用房布局【不均的分别由—属地区?级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市民政、规划、】国土、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物价、卫生等!部,。门配合?在理清权《属关:系的前提下》可采:用插建、拆建、产权!置换、在《。近邻辖区内新—建,等,。。办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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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可以《采取开发代建、【配建:与自主建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
》 : (一)街道—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卫生服《务站用房应纳入【其辖区内非居—住区或居住区建设】规划:。。统,筹代建对《有,代建要求《的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在其【新建:或改建项目的土【地出让挂牌时在挂牌!文,件中增加《相关代?建要求的规划条【件凡地块中标者在】该项目?。建设中须为街—道或社区居委会【按规划条件无—偿代建街道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卫《生服务站用房代建用!。房建设?费用不得《纳入商品房开发成本!不得分摊至业主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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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宅小《区业主活动》。用房、物《管用房纳入住宅小】区建设规划》统筹配建《。;非:。住宅小区物管用房纳!入非:住宅:。。小区建设规划—统筹配建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建业:主活动用房和—物管用房新建或【改建非住宅》小区必?。须配建物管用房【业主活动用房、【物管用房的建设费】用统:。一纳:入,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房》屋开发?成本
【。 , (三)街道、社!。区辖区?内近:期,无开发项目或开发】项目规模较小无法实!现代:建目标的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属地区级【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向市规划部》门提出选址》要求再由市》国土部门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划—拨适量用《。地由其自行建设 】
— 本办法中代建】是指:在街道、社区辖【区内的某地块挂【牌出让前规》划部门将该地块【相应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建设的—有关规划布局、【建,设方式、建》设标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列《入项目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后开发单位按照规】划,条件无偿代街道【、社区建设》相关用房《。配建是指根》据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建设城【市居住?区同时配套建设【居住区公共服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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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市区内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代建的步骤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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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代建开始前代—建,单,位必须?与被:代建单位签》定代建协议;
!。。 ? , (:二,)代建结《束后代建单位—必,须按规划条》件的:。要求及?与被:代,建单位签定的代建协!议要求及时移交【代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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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被》代建单位获》得代建?房屋后市政府原有】关安排经费支持代建!房屋建设方》面的政策《不再执行
! 在《每一辖?区,内,规划部门只能对一】个,建设项目提出—代,建的规划要求需【要代建的用房必须】在,相,应的:建,设项目内《代建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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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代【。(配)?建标准
【 (》一) 街道》管理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200》。0平方米;
【 —(二:), 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100】。0平方米(其中【。。可安排部分的商业经!营用房?),;
》 (三—) 卫生服务—中心用房总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2300》。平方米设病床的【每,设一床可增》。加3:0平方?米;
《 》 ,(四)卫《生服务站用》房,总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 (五)住宅小区!业主活?动用房?总建筑面积不低于住!宅小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的0?.3%
【 : (六《)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物管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得【。。低于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的》0.4%《开发项目有》经营性用房的—按0:.4%的6》0%安排物管商业经!营用房物管》用房最低不得少于】100平方米
! 代建的具!体标准?由市规划部门根【据,。亭湖区?人民政府、盐都【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的要求?结合街道、社—区人口规模及现有】管理服务用房和【卫生用房实际状【况在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中作《。出详细规定》
》 ?现有用房已》。达到本办法》标准要求的街道【、社区居委会不【再为其代建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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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产权及使!用权规定
— (一)!代建用房的所—有权归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街道管理服务用房使!用,权归街道办事处所】有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使用权归!社区居委会》所有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卫生服】。务站用房归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二):。住宅小区业》主活动用房产—权、使用权均归本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日常使用管—理,。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或!。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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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物管用房产权归】本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日常使—。用管理由受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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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的开发—单位负责将》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建设纳入工程】建设:计划组?织设计?和实施及时将建成】的用:房移交给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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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交付:使用后任何》。使用人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不得出租、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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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对违反规定进行项!目审批或改变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使用?性质的由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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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各县(市)可参照执!行盐城市城市规【划区社?区用房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盐政发[2005]!16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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