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盐城:市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根】据法制办意》见修改稿) 第一!。条 为?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建设】促进城市社区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包括 》    》 (:一)街道(含镇【。下同)管理》服务用房指用于街】道办公、事务管理、!居民议事、为社区服!务的用?房等  【   (二)社【区(:含村下同)居(含村!下同)委《。会,管理服?务用房?指用于社区》居,委会办公、事—务受理、居民议事、!劳动:就业:服务、治《安保:障,、社:会救助、党员—和退休职工管—理用房等 【     (—三)卫生服务—中心用房指为街道辖!区内居民提供—卫生服务的》用房  【   (四)卫生】服务站用《房指为社《区辖区内居》民提供卫生》服务的用《房, : :  :  (?五)住宅小区业主活!动用房指用》于住:宅小区业主文—化、:教育、?体育、娱乐的用房】等  —。   (《六)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物—管用房指供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办》公以及存放工具材料!的用房等非住宅小】区主要是指》商业区、《商业办公区》等 !。第三条 本市—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 , 第四【条 本办法由亭【湖,区人民政府、盐【都,区,人民政府和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辖区内【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现有各种用房进行】清理、登《记、造?册;:负责统筹安排辖区内!各种用房《建设;?负责监督《辖区内各种使用人对!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使用 】 【第五条 市民政、!规,划、:国土、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物价、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   民政部门负】责对: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建设的指!导和督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布局、使用、—管理的有关政策并】配合亭湖区、盐都区!和市开发区落实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 ?     规划】部门:负,责确定供《地规划?条件时?与属地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掌握街道、!社区居委会》设置、人口规模和现!。有用房配置情况明】确各种用房的具【体位置?、功能比例及面积】对新建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项?目未按规定要求【建设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不予】审批 》     国—土部门负责在出【让土地时按》照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土地:出让在拟定挂牌出】让土地?底价时应《考,虑代建用房》的建设费用 】     》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按照已《审批的规《划在图纸审查时督促!开发单位同步建设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做【好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工—作在组织有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或公建》配,套综合验收时组织】相关街道《、社区?居委会、卫生—等部门参加代建【用房未到位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已审—批的规?划在审批商品—房销预售项目时【。对各种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指标的面积、位置】及功能?。比例严格《把关在参加有配建项!目,的公建配套》综合验收时配建用房!未到位的不得出具验!收意:见不得进《行产权登记 !。   ? 物:价部门负责按—照已审批的规—划,在,审批经济适用房【、中低价位商—品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销《售指导?价格时?对照配建用房—建设标?准将配建《用房建?设费用全部纳入房】屋开发成本 】     卫生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布点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监督】使用人对各种卫【。生用房的《使用规范使》用,行为 — 第六条【 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时序应遵【循方便服《务、方便居民(【。村民)议事、—不影响居民(村民】)生:活、合理解决现有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布局分散和【。布局:不均的原则进行 】 ,    》。 (一)《街道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卫】生服务站用》房应优先纳入—非居住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可独立选址建设!;如纳入住宅小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布局应充分—考虑不影响住—宅小区业《主生活将其》。布置于住宅小—区的外侧且有独立】的,。出,入口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个街道—。或3~10万人口设!置一个卫生服务站按!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地方设—站的:原则一般1万人口左!右,设置一个 】 ,。   (二)住宅】小区业主《。活,动用房、物管—用房一律随住宅小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非住【宅小:区,物管用房一律随非住!宅小: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结?合实际情况一—般应规划安排于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主出入】口处且不与》其他居民《住户共用通道建设应!与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一期】工程:同步进行 》   —  现有《部分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布局分散、!标准不足和现有【部分卫?生,服务站用房布局不】均的分别由》属地区级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市民政!、规划、国土、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物价、卫生等部门!配,合在理清《权属关系的前提下可!采用插?建、拆建、产权【置,换、:在近邻辖区内—新建等办法来解决 ! 第七!条 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可以采》取开发代《。建,、配建与自主建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 ! ,     (【一)街道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卫生服务》站用房应纳入—其辖区内非居住【区或居住区建设规】划统筹代建》对有代?建要求的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在其新建或改建项】目的土地《出让挂牌时》在挂牌文件中增【加相关代《建要求的规划—条件凡地块中标者】在该项目《建设中?须为街道《或社:区居委会按》规划条件无偿代【。建街道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卫生服务站用房代建!用房建设费用不【得纳入商品房—开发成本不得—分摊至业《主房价 《     (二!。),住宅:小区业主活动—用房、物管用房纳】入住宅小区建设规】划统筹?配建;非《住宅小区物》。管用房纳《入,非住宅小《区建设规划统筹配建!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建—业主活动用房—。和物管用房新建或】改建非住宅小—区必须?配建物管用房—业主活动用房、【物管用房的建设费】用,。。统一纳入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房屋开发成本 !。     (三)街!道、:社区辖区内近期无】开发项目《或,开,发项目规模较—小无法实现代建【目标的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属《地区级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向市规划部门!提出选址要求—再由市国土部—门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划拨适量—用地由?其自行建《设  《    》 本办法中代建【是指在街道、社区】辖区内的《某地块挂牌出让前】规划部门将该—地块相应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建设的有关规划!布局、建设》方式、建设》标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列入?项目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后:开发单?。位按照规划》条件无偿代街—道、社区建设—相关用房配》建是指根据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建:。设城市居住区同【时配套建设居住【。区公共服务用房 !。 , : 第八条— 市区内《。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代建的步骤和】要求 —    (一—)代建开始前代建单!位必须?与被代建单位签【定代建协议;— 《。 ,。   (二》)代:建,结束后代建单位必】须按:规划条件的要求【及与被代《建,单位签?定的:代建协议《要求及时移交代【建房屋; 【     (三)被!代建单?位获得代建房屋后】市政府原有关安排】经费支持代建房屋建!设方面的政策不【再执行 【   ? 在每一辖区内【规划部门只》能对一个建设项【目提出代建的规划要!求需要代建的用房】。必,须在相应的》建设项目内代建到】位 】。 第九条 》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代—(配)建标准 !   ?。  (一) 街道】。管理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2000平—方米;?     】(二) 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1!000平方米(其中!可安排部分的商业】经营用房《);: ?     (三【) 卫生服务中【心用房总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2300】平方米设《病床的每设一—床可:增加30平方—米; 《   《  (四《)卫:生,服务站?用房总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     (五!)住宅小区业主活】动用房总建筑面【积不低于《住宅小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的0.3%】 《。    (六)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物—。管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得【低于: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的0.4%开发项!目有经营性》用房的按《0.4%的》60:%安排物管商业【经,营用房物《管用:房最低不得少于10!0平方米 —     代建】的具体标准》由市:规划部门根据亭湖区!人民政?府、盐都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的要求结合街】道、社区人口规模及!现有管理服务用房和!卫生用房实际状况】在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中作?。出详细规定 —     现有!用房:已达到本办》法标准要求的街【道、社区《。居委会?不再为其代建—。用房 ? 《 第十》条 市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产—权及使用权规定【     】(一)?代建用房的所—有权归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街!道管理服务》用房使用权归—街,道办事处所有—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使用权归社区居【委会所有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卫》生服:务,站用房归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  (?二)住?宅小区业主》活动用房《产权:、使用权均归本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日!常使用管《理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或?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     (三)】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物管《用房产?权,归本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日常使》。用管理由《受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 ,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住宅小》。区,或非住宅小区的开】发单位负责将—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的建设?。纳入工程建设计划组!织设计?和实施及时将建成的!用房移交给》使用人 — 第十【二条 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交付使用!后任何使用人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不得出租!。、不得?转让 】 第十三条— 对违反《规定进?行项目?审批:或改变公《共管理与服务—配套:用房使用性质的由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各县(!市):可参照执行》盐城市城市规划【区社区用房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盐政!发[2005]1】65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