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导则用词【说,明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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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导:则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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