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导则!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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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 导则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或“应按…!…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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