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 《 , 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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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1 居住!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规:。定
?
4.4!.2 给排水—方案设计、扩初设计!阶段应编制》水量平衡表并合【理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
—4.4.3》 供水?系统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 1 进行供水】系统的合理分区【;
》 , 2 》优先选用《节能的?供水:设备
! ,4.:4,.4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给水系统的—二,次污染
】
4.4—.,5, 设置减压》。阀、减压孔板或节流!塞等措施《控制超压出》流,生活:。给水系统入》户管处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2MPa】用水点处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05 MPa【
4!.4.6 用水计】量仪表应分》户、分?类设置
—
4—.4.7 》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十二层以下居住建筑!。应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与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的规》定
【 :。4.4?.8 ?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不,。。得使用一次冲水【量大于6《L的坐便器节水率不!应低于1《0%
》
》4.4.9》。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管网漏损漏损率!。应小于5%
—
, ,
? 4.4.1【0 :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
—
4—.4.11 居住】建筑卫生间宜采【用同层?。排水:
《
? 4:.,4.1?2 :带,。水封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
— 4.?。4.13 居—住建:筑应设计雨水利用】设施
】 :4.4.14 雨】水利用?。应符合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的】规定雨水利用系【统的规?模应:。满足建设用地外排】雨水设计流》量不大于开发建【设前的水平设—计重现期宜按2年】确定
?
4.!4.15 建筑面积!超过:2万m?。2的高层住宅与建】筑面积?超过4万m2的住区!应按照规《。划配套?建设中水利用设【。施,中,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中水—设施的规模应充【分考:虑项:目分期开发的—特点
】 ,。 4.?4.16 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厂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源和水处》理工艺
【
4.4【.17 中水处理可!选用人工湿地等与】景观有效结》合的工艺
!
: ,4.4.18 综合!利用各种非》传统水?资源: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应低于10—%
—
: 4.4.19【。 绿化用水、—洗车:用水等非饮用水【宜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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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0 滨【海住区可利用海水】作为道?路冲洗或冲厕用【水
:
【4.4?.21 《使用非传统水源时应!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
《
【1 雨水及中水【回用时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规定《;,
《 2 —非传统水源在处理、!储存、输《配等过程《中应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
【 , 《 3 雨水》、中:水等在处理、储【存、输配《等过:程中应?采取安全防护和监(!检)测控制措—施应符合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及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的相关要求》;
!4 采用再生水【作为:绿化用水时不宜采】用使水雾化的喷【灌方:。式;
【 5 》利,用海水时《应,考虑对?管材和?设备的防腐及排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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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2 :景观用?水优先采用雨水、】再,生水严?禁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作为?景观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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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3 绿化灌溉应采用!滴灌:、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灌溉方《式灌溉宜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的调节控制器宜选!用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的渗透》性排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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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4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应采用》循环:过滤给?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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