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 给排《水
《
4.?。4.1 居住—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规定
】
》 4.4.2 】给排水方案》设计、扩《初设计阶《段应编制水量平衡】表并合理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
4.!4.3? 供水?系统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 1 进行供水】系统的合《理分区?;
《。 2 【优先选用节能的【供水设备
— :
4.4.】4,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给水系统《的二:次污:染
?
4.】4.5 设置—减压阀、减》压孔板或节流—塞等措施控》制超压出《流生活给《水系统入户管处【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2MPa用!水点处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0!5 MPa
】
4—.4.?6 :用水:计量仪表应》分户、分类》。设置
】 4.4.7 】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十二】层以下居住建—筑,应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与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的规定
《
— 4.4.8 【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不得使?用一次冲水量大于6!L的坐便器》节水率不应低—于10%
!
: 4.4.9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管网?。漏损漏损率应小于】5%
! 4.4.10【 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
【
: 4.4.11【 居住?建筑卫生间宜采用同!层排水
】
4.4.12! 带:水封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
》 4.4.—13 ?居住建?筑应:设计雨水利用设施】
】4.4?.,1,4 雨水利用应符】合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的规定》雨水利用系统的规】模,应满足建设》用地外排《雨水设计流量—。不大于开《发建设前的水平【设计重?现期宜按2年确定】。
?
4—.4.15 —建筑面积《超过2万m2的高层!住宅与?建筑:。。面积超过4万—m2的住区应—。按照规划配套建设】中水利用设》施中: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中水设【施的规模应充—分考虑项目分期开】发的:特点
【
, 4.4.16 !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厂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源和水处!理工艺
《
》 4.《4.17 中水处】理可:。选用人工湿地等与景!观有效结合的—工艺
】 :4,.4.18 —综合利用各种非传统!水资源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应低于10!%
!4.4.1》9, 绿:化,用水、洗车用水等非!饮用水宜《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
!
:
4《.,4,.20 滨海住【。。区可利用海》水作为道路冲洗【或,。冲厕用水
!
4《.4.21》 使用非传统水源时!应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
】 1 雨水!及中水回用时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规定:;
】 2 非传》统水源在《处理、储存、输【配等过程《。中应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
— : 3 雨水、!中水等在处理、储存!。、输配等过程—中应:采取安全《防,护和监(检》)测控制措》施应符合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及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的相关要【求;
?
, , 《 4 采用再生【水作为?绿化用水时不宜采用!使水雾化的喷灌方】式;
! 5 利用海水时】应考虑对管材—和设:备的:防腐:及排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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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22 景观用】水优先采用雨—。水、再?生,水,。严禁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作为景《观用:水
!4.4.《23 绿化灌溉应】采用滴灌、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灌!溉方:。。式灌溉宜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的调节控制器!宜选:用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的!渗透:性排水管
!
: 4.?4.24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应采用》循环过滤给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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