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4?.4 给排【水 4.【4,.,。1 居住《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规定 — — ,4.4.2 给排】水方案?设,计、扩初设》计,阶段应编制水量平衡!表并合?理,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 4:.4.3 供水【系统: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   1 进行供】水系统的合理分区】;    】 2 ?。。优先:选用节能的供水设】备,。 《 4.4.4!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给水:系统的?二次污?染 《 ? 4.4.—5, 设置减压阀、减压!孔板或节流塞等【措,施控制?超压出流生活—给水系统入户管处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2?MP:a用水点处》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05 M》Pa: 【 4.4.6 【用水计量仪表应分】户、分?类设置 】 ,。 :4.4.7 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十二层以《下居住建筑应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与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的!规定 《 , 《 ,4.:4.8 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不得—使用一次冲》水量大于6》。L的坐便器节水【。率不应低于10%】 》 4《.4.9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管网—漏损漏损率应小【于5% ! :4.4.10 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 ! 4.4.1—1 :。居住建筑卫生间宜】采用同层《排水: 《 4.—4,.12 带水封【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 4.【4.13《 居:住建筑应设计雨水】利,用设:。施 》 : , ,4.4?.14 雨水—利用应符《合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的规定!雨,水利用系统的—规模应满足建设【用地外排雨水—设计流量不大于【。开发建设前的水平】设计:重现期?宜按2年确定 【 【4.4.15 建】筑面积超过2—万m2的高层住宅与!建筑面积超过4【万m2的住区应【按照:规划配套建设中水】利用设施中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中水设施的—规模应充分考虑【项目分期开发—的特点? 】4.4.16 【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厂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源和水处理】工艺 《 《 :4.4.17— 中水处理可选用人!工湿:地等与景观有效【。结,合的工艺 》 》。 , 4.4.18 综!。合利用各种非传【统水资源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应》低,于1:0% 》 4.4.!19 绿化》用水、洗车用水【等非饮?用水宜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 【 4.?4.20 滨海住】区可利?用,。海,水作为道路冲洗或】冲厕用水 ! 4.4.【2,1 使用非传统【水源时应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 ,    — 1 雨《。水及中?水回用时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规定:; 》    2 非传统!水源在处理、—储存、输配等过程】中应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 《 ,     3 雨水!、,中水等在处理、储存!、输:配等过程中应采取安!全防护和《监(检)测控制措施!应符合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及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的相关要求; 【    — 4 采用再生水】作为绿化用水—时不宜采用使水【雾化的喷灌方式;】 :     5【 利用海水》时应考虑对》管材和设备的防【腐及排?放问题 ! :4.4?.22? 景:观用:水优先采用》雨水:。、再生水严禁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作为景【观用水 【 4.4.2!。3 绿化《灌溉应?采用滴灌《、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灌溉》方式灌溉《宜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的,调节控?制器宜?选用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的渗透!性排水管《 : ? 4《.4.24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应采用循环过滤【给水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