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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13!年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0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3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修》改)    —  第一《条 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    第!三,。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绿化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 市城市绿》化管理机构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养护和绿!化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市城》市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及安全监督管理 !   ?  市绿化条例【。及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行政许可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  第四条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植树造林《、认:建认养树木绿地、】参与养护《管理、绿化宣传【、以资?代劳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   【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本》。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核定并记《录,单位和个人参与【义务植树情》况义务植树》登记卡由市》绿化委员《会城区?。绿化办公室统—一印制    第五!条 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居住区级不!。低于1.5平方【。米;   》(二)小区级不低】于1平方米;—。   ?(三)组《团级:不低于0.5平方米!   属于》旧城改造《的,城市: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居住区—级不:低于1.05平方】米,;   (二)【小区级不《低于0.《7,。平,方米;   (三)!组团:级,。不低于0.35【平方米  》  第六条 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省及:本市的相关规定【  : , 第七条 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因《。用,地紧张等特殊原因】其附属绿地面积低于!国家、省及本—市,相关规定的经征【求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可以就近《在同:一,等级土地易地建设与!附属绿地不足部【分同等面积的绿地不!能就近?易地建设的应当【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    】第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附属绿地—。平面图并标明绿地的!面积和位置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    第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附属绿地面【积进行确认附属【绿化工程经》确认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要求的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签发《确认文件附属绿【地面:积确认办《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第十条 除住】宅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按要求【实施屋?顶绿化的屋》顶,绿化面积可按照【以下比?。例计算为附属—绿地面积   (一!),覆土厚?度1.5米以上的按!100%计》算绿地面《积,;   (二)覆】。土厚度1米以上不】足,1.:5米的按80%计算!绿,地面积; 》  (三)覆—土厚:度0.5米以—上不足1米的按5】0%计算《绿地:面,积;:   (四)覆【土厚度0.》3米以上不足0.5!米,的按:30:%计算绿地》面积;   (五】),覆土厚度《。0.1米以上不足0!.3米的按10%计!。算绿地面积; 【  (六)覆土【厚度不足0.1米的!不计算?绿地面积   【。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地下—设施顶面按要求实施!绿化的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附属绿地面积 【  (一)地下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1!。米以上且《覆土厚度1》.5米以《上的按100%计】算绿地面积;  】 (二)地下—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1:米以上且覆土厚度】1米以上不》足1.5米》的按80%计算绿地!。面积;   (【三)地下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不足—1米的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计算】绿地面积    】。第十二条《 ,除住宅?。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按要求《在建(构《)筑物?墙面实施垂直—绿化种植槽宽度【0.5米以上—且覆土厚度0.5】米以上的以其—。。种植长?度计:算,的绿化面积可—按照20%》的,比例计算为》附属绿地面积   ! 第十三条 —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应当按《照,其绿:地覆土厚《度,、宽度合理》配置植物发》挥植物的生态效益 !  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按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十二:条规定计算的绿地】面积:总额不?得超过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确定的附属绿—地面:积的:20%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备?案时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附【属绿化?工程确认《文件;不能提供【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 , 第十五条 铁路】、城市道路及—河道沿线的规—划绿地?由负责?绿线两侧建》设用:地前期开《。发、:收储的单《位一并?征收、建设;以划拨!方式供应绿》线,两侧:建设:用地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绿线内的绿化工【。程建:设   依照前【款规定建设的绿【地,不计入绿线》两侧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地,面积  《  第十六条 在城!市绿地区域内进【行地下?设施建设《的地下设《施顶板应当低于室外!地坪1.5米—。以上且上缘覆土层厚!度,不得少于1.5【米并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第!十七条 下列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绿化?工,程其:设计:、施工、《监理和绿化养—护应当进《。行,招标   》(一)绿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设?计;   》(二)?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  : (三)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监理!;   (四—)委托?专,业养:护单位养护》且年养护经费5万】元以上的绿化养护 !   ?第十:八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养护的城!市,绿地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招标:前对招标养》护绿地?的等级、面》积等进?行核定    【第十九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绿化建设、!养,。护市场管理办法完善!城市:绿化建设、养护从业!单位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城市!绿化项目招标人可以!将从业单《位的信用状况—。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之】一 : ,。  第二十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绿化【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等绿化!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 , 第二十一条 【公园绿?地,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其他绿?。化工程竣工后—应,当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时建设单位应当填!写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单】位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二)施工单位!绿化:工程竣工《报告:;   (》。三,)设:计(勘察)单位绿】化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四)监理单位—绿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五)】绿化工程全》过程竣工档案资料;!   (《六)其?他相关的竣工资【。料   《市城市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  第二十二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备案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进行审查并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决定 】  (一)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且资料】齐全的予以》备案:并核发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二)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    第二十!三条 公园绿地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其他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在约定的施工养护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养!护管理单位办理绿地!移交手续    】 ,建设单位移交的绿】地工程资料齐全且符!合,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的施?工养护期届满—后养护管《理单位应当予—以接收 《   第二十四条 !砍伐、迁移胸径2】0厘米?以上的树木一次砍伐!树木30株以上【、迁移?树木50株以上以及!修剪古?。树名:木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后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作告:示牌将许《可文件?的主要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   第二十—六条 古树名木死】亡的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死亡原因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 第二十《七条 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从事采石—、取土、堆》物、倾倒有害物质、!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等】危,及古树名《木生长的行》为   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保:护要求实施保护并】由养护?管理单位实施现场监!督 : ,  第二十八—条 胸径5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7米区域胸径3!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5米区域   禁止!在树木保护范围【内从事采《石,、取土、堆》物、倾?。倒有:害物:质、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等危及?树木生长的行为在】树木保护《范围内?施工的应当》按,。照,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采取【保护措施  —  :第二十?九条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树木在土地划拨【或,者使用权出》让前由负责前期【开发的单位负—责养护管理   建!设项目用地界限内】的保留?树木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养护管理》  :  第三十条 【发生台风、大雪、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时】养护管理单位应当】按照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对【树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十一条》 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占用城市【绿地应当缴纳的城市!绿化补偿费包—括土地价格和绿化工!程建设费   【市绿化条例及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树木价值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树木种【类、规格及近期市场!交易价格等因—素确定计《算方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古树?名木的树《木价值依据》古树名木的树种价】值、树木级别、树龄!、生长?状况与位置以及养护!管理实际投入来评】估计算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三》十二条 因市政设】。施项:目建设?占用2000平【方米:以下城市绿》。地或者?因,其他原因占用50】。0平方米以下城市】绿地的由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   ? 第三十三条 【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占用:。城市绿地的不再按照!。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实【施易地建设;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不】再按照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需砍伐】、迁移的树木为财政!性,资金出资种植的建】设单位和《养护管理单》位不再?作树木?价值结?算但应当办理相【关核销或者转出手续!    第三十四条! 违反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不能恢复】绿地原状的处以应当!缴纳的城市绿化【补偿:费3倍的罚款   ! 第三十《五条 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罚款按下!列规定实施  【。 (一)《擅自砍?伐单株?树木:迁移树木不满3【株或:。者修剪树木不满5】株的处以《树木价值1至2【倍的罚款;   (!二,),擅自砍伐树木不满】3株迁移树木不【满5株或者修剪树】木不满1《0株的处以树木价】值2至3倍》的罚:款;   (三)擅!自砍伐树木不—满5株迁移》树木不满1》。0株的?或者修剪树木不满2!0株的处以》树木价?值3:至4倍的罚》款;   (—四)擅自砍伐—树木5?株以上迁移树木1】0株以上《或者修剪树》木20株以上的【处以:。树木价值4至5【倍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及《古,树名木生长的行为】或者在工程建设【施工时未按照保【护,要求实施《保护: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损!害古:树名木?或者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按—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树木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树木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严重影响树【木生长或者导—致树木死亡的处以】树木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  第三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发生在?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决定;其违!法行为发《。生在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外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决定  —。   ?   第三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2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发布的!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