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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13》年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0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3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修改)《    《  第一条 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 ,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  — , 第三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绿化: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  市城市》绿化:管理机构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养!护和绿化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市城市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及安全监督管理 !     市—绿化条例及》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行政许可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第四条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植树造林】。、认建认《养树木?绿地、参与养护管】理、:绿化宣?传、以资代劳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  》 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本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核定并记录【单位和?个人参与义务植树】情况义务植树登记卡!由市绿化委员会城区!。绿化办公室统一印】制    》第五条 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一)居住区级】不低于1.5平方米!;   《(二)小区级—不低于?1平方米《;   《。(三)组团级—不低于0.5平【方米   属于旧】城改造的城市—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居住区级不低于1】.05平方米; 】  (二)小区级】不低于0.》7平:。方米;  》 (三)组团级不】低于0.35平方米!    第六—条 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省及本市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因用地?紧张:等特:殊原:。因其附属《。绿地面积低于—国家、省及本市相关!规定的经征求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可以就近《在同一等级土地易地!建设与附属绿地【不足部?分同等面积》的绿地不能就近【易地建设的应当【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    —第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附属—绿,。地平面?图并标明绿地的面积!和位:置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    》第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附】属绿:地面积进行确—认附属?绿,化工程经确认—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要求的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签发确认文件!附属绿地面积确【认办: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第十条 除住【宅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按!要求实施屋顶绿化的!。屋顶绿化面积可【按,照,以下比例《计算为附属绿地面】。积   (一)覆土!厚度1.5米以上】的按:100%计算绿地面!积;:   (二》。)覆土厚度1米以】上不足1.5米的】按80%计算绿【地面积;  —。 (:三,),覆土厚度《0,.5米以上不—足1米的《按,50%计算绿地面积!; :  :(四)覆土厚度【0.3米以上不足】0.5米的按30】%计算?绿地面积; —  (五)》覆土厚度0.1米以!上不足0.》3米的按10%【计算绿?地面积; 》  (六)覆土【厚度:不,足0.1《米的不计算绿—地,面,积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地下设施顶面【按要求实施绿化【的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附属?绿地面积   (一!)地下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1米以上且—覆土厚度1.—5米以上《的,按100《%计:算绿地面《积;:   (二)地下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1】米以上且覆土—厚度1米以上不【足1.5《米的按80%计算绿!地面:积;   (三【)地下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不足1米的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计算绿地面积 !   第十二—条 除住宅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按要求在建【(构:。)筑物墙面实施垂直!绿化种植槽宽度【0.5米以上且【覆土厚度《。0.5米以上—的以其种植长—度计算?的绿:化面积可按照20%!的比例计算为附【属绿地面《积    》。第十:三条 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应当按照】其,绿,地覆土厚度》、宽度合理配置【植物发挥植物—的生态效益   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按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十二条规—。定计算的绿地面积】总额:不,得超过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确定的附《属绿地?面积的20》%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备案时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附属绿?。。化工程确认》文,件;不能提供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  第十五条 铁路!、城:市,道路及河《道沿线的规划—绿地由负责绿线两】侧,建设用地前》期开发、收储的【单位一并征收、建设!;以划拨方》式供应绿线》两侧建设用地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绿】线内的?绿化工程《建,设   依照—前款规定建设的绿】地不计入《绿线两?侧,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地面积    第十!。六条 在城市绿地】。区域内进行地下设施!建设的地下设施【顶板:应当低于《室外地坪1.5【米以上且上缘—覆土层厚度不得【少,。于1:.5米并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   ?第十七?条 下列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绿化—工程其设计》、施工?、监理和绿》。化养护?应当进行招》标   (一)【绿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设!。计;   (—二)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   】。(,三):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监理;  】 (:四)委托专业养【护单位养护且年【。养护经?费5万元《以上的绿化养护 !  第十《八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养《护的城市绿地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招标前—对招标养护绿地的】等级、面积等进行核!。定 :   第十九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绿化—。建设、?养护市?场,管理办法《完善城?市绿:化,建设、养护从业【单位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城市绿化!项目招标人可以【将从业单位》的信用状况》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之一   ! 第二十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绿化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等绿【化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 第二?十,一条 公园绿地【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其他绿化工程竣工后!应当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时—建设单位应当填写】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单位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二?)施工?单,位绿化工程》竣,工报告;   (】三)设计(》勘察)单《位绿化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四【)监理单位》绿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五》)绿化工程全—过,程竣工档案》。资料;  》。 (:。六):其他相?关的:竣工资料 》  市城市》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 第二十二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备案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进行审查—并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决定 】 , (一)《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且资】料齐:全,的,予以备?案并核发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   【 第二十三条 公】园,。绿地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其!他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在—约定的施工养—护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养护管?理单位?办理绿地移交手【续 :   ? 建设单位》移交的绿地工程资】料齐全且符合—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的施工养护!期,届满:。后养护管《。理单位应《当予以接收   】 第二十《四条: 砍:伐、迁移《胸,径20厘米以上【的树木一次砍—伐,树木30株》以上、迁移树—木5:0株以上以及修剪古!树名木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后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作告示牌将许可】文,。件的主要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第二】十六条 古树名木死!亡的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死【亡原因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  第二十七条 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从事采石【、取土、《堆物、倾倒有害【物质、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等危及古树【名木生长《。的行为   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保护要求实施保【。护并由养护管理单】位,实施现场监》督  ? ,。 第二十《八条: 胸径5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7:米区域?胸径3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5米区域》 ,。 , 禁止在树木保护】范围内从事》采石:、取土?、堆:物、倾倒有害物质、!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等危及树木生长【的行为?在树木保护范围内】施工:的,应,当按照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树木在—土地划拨或者使【用权出?让前由?负责前期开》。发的单位负责—养护:。管,理   建设项【目用地界限内的保】留树木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养护管理!    第三十条 !发生台风《、大雪、《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时!养护管?理单位?应当按照《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对树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第三十一》条 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占用城》。市绿地应当缴—纳的城市绿化补【偿,费包括?土,。地,价格和绿化工程建设!费   市绿化条】例,及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树木价值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树木种类、规格及近!期市场交易价格等】因素确定计算方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古树名木的树!木价值依据古树名木!的树种价值、树【木级:别、树龄、生—长状况与位》置以及养护管理实际!投入来评估计算【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二条 因》市政:设施项目《建设占用200【0平方米《以下城市绿》地或:者,因其他原因占—用,。500平方米—以下城市《绿地的由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    第三】十三条 《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占用《城市:绿,地的不再按照—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实施易地建设【;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不再按《照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需砍《伐、:迁移的?树木为财《政性资金出资种植】的建设单位和养护管!理单位不再作树【木价值结《算,但应当办理》相关核?销或者转《出手续   — 第三十四条 违反!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不能恢复绿地原!状的处?以应:当缴纳的城市—绿化:补偿费3《倍的罚款《   ? 第三十五条 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罚款按下列规!。定实施   (【一,)擅自?砍伐单株树木—迁移树木不满3株】或者修?剪树木不满5—株的处以树》木价值1至2倍的】罚款;   (【二)擅自砍伐树木不!满3株迁移树木不】满5株?或者修剪树木不【满10株的》处以树木价值—2,至3倍的罚款—。; :  (三)擅—。。自砍伐树《木不满5株迁—移树木不满10株的!或者修剪树木不满2!0株的处以树木价值!3至4?倍的罚款《;   (四)擅自!砍伐树木5》株以上迁移树木10!株以上或者》修剪树木《20株以上的处【以树木价值4—至5倍的罚款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及古树名木生长【的行为或者》在工程建设施—工时未按照保护要】。求实施保护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损害古树名木【或,者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按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树木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树木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严重影响树木生【长,或者导致《树木:死,亡的处以树木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  第三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发生在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决定!;其违法行》为发生在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外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决定       !。 第三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2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发布的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