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广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质〔2011【〕13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市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专家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专家!的监督管理工—作 :     广州【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设科技委办)!负责专家库》及与之相关的专【家管理工《作, 第三条》 对专《家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有利于提】高论证?工作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 》市,建设科技委办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    《(一)?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专家】管,。理,细则;   【  :。(二)建立》专家库;《。     —(三)聘任和解聘专!家;     】(四)协调处理【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中【。出现的重大》争,议 第五》条 专家库按岩】土,工程、模《架工程?、起重吊《装,和拆:卸工程?。、,拆除和爆破》工程四?。个专业类别设—置各专业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应如下 】 ? ,  : (一?)岩土工程 【      !。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  ?    《 ,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相!应危险性较大的岩】土工程 】     (二)】模,架工程 ! ,      — 1.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   ?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支撑《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     — ,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 《 ,   ?     4.【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 5.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   ?     》6.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脚:手架工程; — 《。    《   ?  7.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8.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相应:危险性较大的模架】。工程 【     (三)起!重吊装和拆卸工程】 ?     【  :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    】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相应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和拆卸《工程 《  》  :。 (四)拆除—和爆破工程》。 —    《。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 》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    《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     》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相应危【险性较大的拆除【和爆破工程 !。     —各专业?类,别的专?家可以参加属于本】专业范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对于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组》中应有?起重吊装《和拆卸工程专—业,类别的专家  】第六条 市建设】。科技委办可》以采取申请聘任和特!邀聘任两种》形式:聘,任专家 》   《  申请聘任是指】市建设科技委办【在网上发布通知对】申,请报名的人员集中】评审后?选聘为?专家通过申请聘【任的专家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 【  :  特邀聘》任是指?。市,建设科技委办根据工!作需要?直接邀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特定(?某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专,家并颁发聘书 第!七条 市》建设科技委》办对专家库的管理应!遵循下列规定 !     (—。一):适,当控制专家库—专家总量(自本法印!发之日起六》个月内?聘任:足,量,的,专家完成专》家库的建立》从下一年起每年一】次性补充新的专家对!当年:任期届满、》。考评分?数较低的一定数量专!家,不予继续《聘任); —。。     (二)!保证:入库专家中有—一,定数:量本市非中心城【区的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专家(?本项所称推荐—。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拟向—市建设?科技委?办提交的申请聘任】专家材料《加具推荐意见—);:    【 (三)建立专家数!据库及时更》新专家信息;—将专家信息开放给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   (四)对【任,期届满专家进行量】化考评考《评工作由市建设【科技委办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安!全监管的处室进行】 第八条 】。 市建设科技委【办以申请《聘,任方式选聘专家【的应遵?循下列程序 — ,     》(一)市建》设科技?委办在广《州城乡?建,设网上发布通知【(在专家库建立后补!充新专家的一—般,在每年?三至:。四月发布通知); !  :   (二)申请】人按通知要求向市建!设科技委办提交申】请材料;   】  (三)》市,。建设科技委》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必要的】核,实在征求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安》全监管处《室意见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将候选《人名单在《广州城乡建》设网公示7天;【  ?   (四)—市建设科技》委办:。确定聘任的专家名】单向专家颁发—。聘书 第》九条 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相关专业经》验,; —    (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且:常住本市;》  》   ?(四)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十条《 :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 :     (一)接!受委托担任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    【 (:。二)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时提?出论证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    —。 (三)参加所论证!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 —    (四)接】受论证、咨询—等服务报酬; 【     (五!)根据论证》需要调?阅工程相《关技术资料 第】十一:条 专家负—有下列?。义务 ? ,   《 , (:一)遵守本办法【及相:应,专家管理细则的规定!。; 《     (二)】。按时参加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论:。证工作的应至少【提前一天告知组【织,论,证工作的施工单位;!   —  (三)》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地提出论《证意见?; 《     (四)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在参加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生,险情时为抢险提供】技术支持; !    (五)对】。在,论证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     —。(,六)保证每年有【一天时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通知《参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活动; 【  :  (七)工作单位!或联络方式变动的】7个:工作日内《告知市建设科技委】办的:;  —   (八》),廉洁自律 》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对专家】给予暂停或取消专家!资格的处理并予以】网上公告 —     —(一)不《履,行专家义务一年【内无故缺《席同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工程专?家,。论证会两次的或找人!替,代论证的; —。 ?    《(二)论证结论无法!实施或不符合—工,程实际情况; !    《 (三)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修改意见不明确】的; 《   《  (四)论证结论!为“通过《”或“修改后—”通:过专:。项施工方案违反【强制性标准或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 ,     (五!)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将不合格的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 :    《(六)以专家名义参!加,本单位施《工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的; —     (七)】工作单位《或联:络方式变动未在7日!内告知?市建设科技委办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或,市建设科技委办三】次联:系仍:联系不上的; 【     (】八)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    》 被取消专家—资格的两年内不【得聘任为专家 】第十三条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将其发现的专家【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    — 本:委,以往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