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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砂浆【范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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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建?[2011]—1号
为!减少噪声和粉尘污染!。促进节能减》排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水平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36《1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建筑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进!一步:扩大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在本】市下:列地域内混凝—土,使,用总量?10:立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砌筑》、抹灰作业、装【修装饰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袋《。装砂浆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一:)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所辖【范围(二)从化市】。、增城市的城区、】中心镇镇区、—开,发区、建制》镇镇区?
— 二、《在本通告第一条规】定地域?以外使用水泥总【量达300吨以【上的建?设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或散!装水泥?禁止使用袋装水【泥
【 三、本通告规定!的,建设工?程或砌筑、抹—灰作业、装》修装饰工程》因交通、施》工场地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使用散装水】泥,或者:预拌混凝土》的应:当办理行政许可【具体许可《业务向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及构配件生》产企业应当使用散装!水泥禁止使用袋装水!泥
!五、本?通告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能源、水利、】港口等建设》工程包括《已开工但《尚未:。完成工程主体—结构的工程项—目
》 六》、本:通告:。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检查
】。 七【、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 八、本》通,告,自,2011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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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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