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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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工程地基基础质量!验收检?。测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检测(《以下简称地基—基础检?测)的应当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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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地基基【础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施承《接地:基基础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其承担】。。的,检测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其检测人员应经广】东省及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有相应上岗证】
三、地!基,基础检?。测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以及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指《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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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地基基础工程!采用两种《或以上的方法进【行,。检测的应由》两家:或以上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五、单位《工程的同一检测项目!采用同一检》测方:法的原则《上只能由同一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完成检测工》作;同?。一批抽检的结—果,应出具在同一报告上!不得将不合格或异常!的检测结果另行【单独出具检测—。报告;对《检,测结果有争议的【应报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六【、对:地基基础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进行【验,证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结果不满足原】设计要求《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研究确定处理方!案或扩大《抽检的?方法及数量
验】证检测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或》首次:扩大抽检后》。应当研究确定—处理方?案或进?一步抽检的方法和】数量:
? 七、地基基础!检,测(含?验证检?。测、扩大检测—)以及对不符合【原,设计:的处理必《须由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制【定方案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后实施地基!基础检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地质状况、—设计要求《、地:基基础类型及—数,量、检测方法、检测!数量等工《程,规模较大分》区(段)施工的工】程采取分区(段)按!比例进行检测—的,应在:方案中加以说明
! : 八、地基—基础:各分项、分部—工程未?按照地基基础—检测(或验》证检测、扩》大检测)方案的规】定检测合格》。的或:未经:处理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 ,。。 九、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参《照本通知执行
】 十、本【通知自2010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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