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关于加强】我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的:通,知
》穗建质[200【8]753号—。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 为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现将我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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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我—市行政规《划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凡是【在20?07年1《0月1日《后,开工建设的以及【2,007?年10月1》日前已开工建设但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未?。。开始施工的》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监督凡《是2007年10】月1:日,前已开?工建设且节能分部】工程所?有分项已开始—施,。工的民?。用建筑工《程;凡是《设,计,文件有明确建筑【节能要?求,具备该分《部施工质量》验,收监:督条件的可以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监督
二、对于】我市行政规划—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凡是】在2007年—1,。0月1?日后开?工建设的必须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制】定专项的节能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
三、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整理《施工技术资》料(目录《可参考附件1具体】要求由?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同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对建筑》节能围护结》构和建筑设》备(含照明)安装两!部分分别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并在】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建筑—分部工?程,中间验收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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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进行监督并【办理中?间验收登《记手续建筑》。节能工程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或】不符合建筑节能管理!有关:规定的不《予办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手续
五、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后建?设单位应编》写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报告(编写】要求详见附件2【)和广州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备【。案表并?。到广州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办理建筑节能!验收备案后方可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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