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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园林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办的补充规定【 北京市园林!。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贯彻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建《委、管委    ! 北京市园》。林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试【行现予以公》示,并在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中:。执行 《二〇〇二年九月四】日  《 ,  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具—体落实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关于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计算原则就建】设工程中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屋顶绿化《计算原则《等问题对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办!。法第三条《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 一、建设》工程对其《地下:设施实行覆土—绿化在符合以下【规定时可按一定比】例计入该《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指标》 》    《。(,一):。该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无地下设施—的绿地面《。积已达到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应规!定指:标,的50%以上者【。; ?     【(二)?。。实行:覆土:绿化的部分不被【建、构?筑,物围合(其》开放边长应不—小于总边长的1/】3,)覆土?。断面与设施外—部土层相接并具备光!。照、通?风等植?物生长的必》要,条件; — :    (三)实】行覆:土,绿化必须保》持必要的覆土—厚度:形,成以乔木为主的合理!种植结构保证绿【地效益的《发挥 二、【地下设?施实行覆《土绿化可计》入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具体?计算原则 】     凡符合】上述规定的地下【设,施实行覆土绿化的】其地:下设施顶板上部【至室外地坪覆土【厚度:达3:。米(含?3米)以上其—绿化面积可按11】计入该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指标;覆土厚度达】1,.5米(含1.5米!),以上:其绿化面积可按【1/2计入该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指标—。 三、居住【小区公共绿地—应按居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集中布置以适应【功能要求;》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需严格控制拟—设置:地下设施的应尽量与!地,面附属设施包括铺装!场地相结合少占绿化!栽植用?地并妥善处理与绿】地使用?。。功能的矛盾地—下,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所—在公共绿地面—积的5?0%:进入栽植用地部【分,。覆土厚度必须在3米!以上 ? 四、《建设工程实施屋顶】绿化建设屋》顶,花园在符合下述规定!。时可按其面积的1】/5计?入该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指标— :  《   (一)该【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无地下设施的【绿地面?积已达到《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应?。规定指标50%以上!者;: 》。    (》。二)实行《绿化的屋顶(或构】筑物顶板)高度在】18米以下》; ?    — (三)按屋—顶,绿化技术《要,求设计实现永久绿】化发:挥相:应效益 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办法 (》1990年11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1年1月1!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北京—市,。园林局发《布) 第一条 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第】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按照《条,例第十三条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     (】。一,)凡符合规》。划标:准的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 居住人】口7:000人以》上或:建设:用,地面积10公—。顷以上),按—照不低于3》0% 的比例执行并!。按居住区人口—人均2 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1 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公共!绿地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公—共设施?的绿化?用地与居住》区、居住《小区的绿《化用:地统一计《算(非配《套建筑设施》按有关规定执—行)不符合规划标准!的按地处城区—的不低于2》5% 、地处郊区的!不低于30%的比】例执行 【    (二)凡经!环境保护部》门认定属于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的!工厂等单《位,按不低于40%!的比例执《行 《。     (—。三)高等院校 【,,按地处三环》路以内的《不低于35%—。 、地处三》环路以外的》不低于45%—的比例?执行夜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等成人高等院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进行?高等教育的学校【以及走读制的高等】院校按?。地处城区的不低于】25% 、地处郊区!的不低于3》0,%的:。比例:执行 《     (四)!。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和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按不:低于3?0% 的比例—。执行 《 ,    《 (:五)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商【业区内的大中型商】业,、服务业设施按【不低:于20?。% 的比例执行 】  :。  : 其他?。建设工?。程按地处城区的【不低:于2:5% 、《地处郊区的不低【于30% 的比例执!行但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危房改造区》的绿化用地面—积比例以及》一般:零星添建工程和【配套建设《的小型公共建筑设】施的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可以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会同市?园,林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条 】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按!下列规定计算绿化用!地面积: 》     【(一)?成片绿化《的,用地面积按绿化设计!的实际范围计算绿化!。设计:中园林?设施的占地计—。算为绿化《。用,地非园林《设,施的占地不计算【为绿化用地 】    《 (二)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按设计中可用】于绿化的《用地计算但距建筑外!墙1.5 米和道路!边,。线1 米以》内,的用地?不计:算,为绿化?用地 —    (》三,)两:个以上单《位共有?的绿化用地按其所】占各单位《的建筑物面积—。的比例分开计算 !     (【四)道路绿化用地】面,积按:道路设计中的绿【化设计计算分—段绿化?。的分段计《。算 ?    (五)株行!距在6×6米以下栽!有乔木的停》车,场计算为绿化用地】面积 第四条 建!设单位向《。。城市规?划管理机关报送设计!方,案须附?有城市绿化管—理机:关核定的现有绿化用!地面积?和设计绿《化用地面积的—文件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在内! 第六条 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和市—园林局?共同:负责解释 》 第:七条 本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