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嘉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 : 经?六,届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嘉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3《1号)?第四条作如下—调整:
? 在市?政府令第31号第】四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内容!为
(】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嘉兴—港,区,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元)的;
】
— :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的;
《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的
!
《 本:决,定自:20:12年3月15日起!施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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