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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嘉—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 经:六届: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嘉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31》。号,)第四?条作如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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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政府令第【31号?第四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内容为
! (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嘉兴港区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元)的!;
!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的;
—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的【
》 本决定自201】2年3月15日起施!。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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