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架空送电线路冻土工程地质勘察
13.1 一般规定
13.1.1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的等级通常划分为低压(220kV及以下)、高压(330kV~750kV)和特高压(±800kV直流、1000kV及以上)三个电压等级。国内目前投运的穿越冻土区的架空线路在高纬度地区(大、小兴安岭地区)以220kV和500kV为主,高海拔地区(青海、西藏等地)主要以110kV、220kV及330kV为主。对于冻土地区特高压线路目前还没有勘察设计经验,应开展专项研究后进行设计施工。因此本次修编电压等级仍定位在110kV及以上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勘察。
13.1.2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勘察阶段应与设计阶段相适应,目前设计阶段划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设计阶段。可研勘察应符合工程可行性研究的要求,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13.1.4 施工勘察不包括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之内,一般在送电线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施工勘察不是一个固定的勘察阶段,是否进行施工勘察应视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和工程需要而定。对于厚度较大的饱冰冻土、岛状多年冻土边缘、冻土现象发育等复杂地段,由于条件复杂,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期间按照常规勘探不能查明其具体的岩土工程技术条件,宜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的基础型式、基础位置和尺寸,结合基坑开挖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勘探、分析和评价,并提出勘察报告。对于某些有特殊要求的杆塔,如需要对基桩进行长期应力应变监测的杆塔等,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成果也难以满足特殊要求的需要,在施工期间,也应针对具体的要求进行勘探、监测、分析、评价。
13.1.5 根据冻土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年平均地温、施工条件以及杆塔类型(直线、耐张、转角等)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基础型式。在季节冻土地区除考虑常规设计外,尚应验算在冻胀力作用下基础的稳定性,若不满足要求,或改变基础型式或采取相应的防冻害措施。在多年冻土地基中应考虑由于气温的改变、人为活动的影响而导致地温的变化,有无过大融沉的可能性。现浇基础,由于施工带入的热量较多(其中包括材料热量及水泥水化热),对冻土地基的热干扰大,同时混凝土硬化所需时间较长;钻孔灌注桩基础对地基土的热干扰大,混凝土的养生时间长,适用于坚硬冻土地基的冬期施工;钻孔插入桩基础,在多年冻土地基中应用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