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24-2014 建标库

4.5  冻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5.1  由于冻土工程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和不均匀,加强原始资料的编录工作是保证勘察成果报告质量的基本条件,也是冻土工程地质分析和编写成果报告的基础。本条强调对冻土工程地质分析所依据的一切原始资料,均应进行整理、检查、分析、鉴定,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4.5.2、4.5.3  所列的冻土工程地质勘察成果报告的基本内容是各个工程勘察报告所必需的,与常规的工程地质勘察成果报告相比,突出和增加了下列内容:

    (1)突出冻土特征及其工程性质、冻土现象的描述和评价;

    (2)地基土冻胀性、融沉性评价及场地稳定性和适用性评价;

    (3)冻土参数的分析与选用;

    (4)场地的利用、整治、改造方案和建筑设计原则;

    (5)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可能发生的冻土工程地质问题的预测、监控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6)在图件中增加冻土工程地质区划、冻土地温观测、增加冻土利用整治改造、冻土工程计算简图及计算成果等有关图表;

    (7)为工程设计提供冻土物理力学及热学指标。

    但是,由于工程要求、勘察阶段不同,图件比例尺的要求也不相同,无法制定一个统一的图件比例尺。所以,本条只规定勘察成果报告应附的基本图件,其比例尺应根据工程要求、工程特点和勘察阶段来确定。

    多年冻土地基基础设计原则详见《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第4章。

4.5.4  本条提出,除综合性的冻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外,尚可根据任务要求,提交某一专题性的单项报告,如工程沉降观测报告、验槽报告、冻土融沉或承载力试验报告以及场地冻土环境工程地质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