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本规范是在《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324-2001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次修订基本保持了原规范的基本框架和适用范围,对适用范围进行了局部修订。本次修订是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总方针指导下,充分体现了国家的技术与经济政策,从生产实践出发,认真总结经验,广泛采用有关科学研究成果,借鉴国外先进技术标准基础上,为适应基本建设的需要,提高勘察质量和经济效益,达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的目的,不断促使冻土工程地质勘察事业进一步发展而修订的。
1.0.3 在季节冻土和多年冻土地区,由于地基在冻结与融化两种不同状态下,其力学性质、强度指标、变形特点与构造的热稳定性相差悬殊,并且从冻结状态过渡到融化状态时,在一般情况下将发生强度由大到小,变形则由小到大的巨大突变。因此,本规范规定,在进行各类建筑冻土工程地质勘察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以确保工程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