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