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24-2014 建标库

13.4  施工图勘察

13.4.1  施工图勘察应在初步勘察的基础上进行线路定位勘察。

13.4.2  施工图勘察前应包括下列资料:

    1  勘察任务书,内容宜包括塔型、塔高、档距及对勘察的特殊要求等;

    2  设计部门编制的定位手册或有关文件;

    3  前期勘察报告、相关的勘察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

13.4.3  施工图勘察对架空线路工程中的转角塔、耐张塔、终端塔及大跨越塔等重要塔基及冻土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应逐基勘探,对直线塔和冻土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地段可隔1基~2基布置一个勘探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查明塔基及其附近冻土工程类型、冻土现象、地下冰埋藏条件、冻融深度、水文地质和地表水情况,并应进行冻土的物理力学特性指标试验;

    2  应查明多年冻土地区内融区分布、成因及其与冻土条件、人类活动的关系;

    3  应查明多年冻土的年平均地温。

13.4.4  架空线路施工图勘察阶段应按地貌单元布置地温长期观测孔,并应进行地温观测,观测孔深度不应小于地温年变化深度。

13.4.5  施工图勘察的勘探孔深度应根据杆塔的受力性质、基础型式和冻土工程地质条件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为基础埋深以下1倍~1.5倍基础底面宽度,且不应小于2倍~3倍的天然上限,遇高含冰量冻土时应予以加深或穿透;

    2  对于桩基础应超过桩端下2.0m;

    3  测量地温钻孔深度应为16.0m~20.0m。

13.4.6  施工图勘察报告应论述各个塔位的冻土工程地质条件,并应提出冻土地基的利用原则、测试报告、计算成果、钻孔柱状图、推荐的基础方案和施工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