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房屋建筑【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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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建质[》2010] 106!3号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 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范围
! (一)桩》基础、天《然地:基、处理地》基等工程;》。
: , , (二)地—下结构工程》。(,含防水工程)—;
? 《(三)主体结构【工程:(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和木结?构等受力结》。构):;
:
? (四)幕墙工】程;
?
《 (五)建》筑节能分部工程【;
:
《 (六)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工程特?点确定?的涉及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关键部位的其】他分:部(子分部)工程】
?二、验收准备—工作
》 , , (一)分部(子分!部,)工程?完工:后3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全面检查工程质量】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一份?将,申请表和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监》理单位
— : (:二)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查:审,核工程技术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将全【部资料?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检查在—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表上填写检查意!见并将检查意见【书面通知《监理单位
— (四)监】理单位通《知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在验【。收5个工《作日前?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员!到场实施验收—监督
》三、验收工作内【容
? (一)审查!工程技术资料;
! , (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
:。 (三)—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实体质量和质量管】理等作出全面—评价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一《式四份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意见表】一式四份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四、验收监】督,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组织、程!序、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实施质量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存在不?满足使用功》能、影响安全—使用或其他重大质量!问题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
五、验《收登记?
【(一)建设单位【应当自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登记手续
【 【 1.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
】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
, —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意见表;
】
《 : ?4.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情况资—料;
】 , ?5.主要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的进场《检验报告;
】 6】.分部(子分部)】工程实体安全和功能!检测报告《;
— 《 7.竣工》图
【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收—齐资:料后向建设单位【出具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登:。记表
六、其他!
,
(【一)对建筑节—能工程?按围护结《构和:建筑设?备安:装两个部分分别组织!验收填写相关—表格
?
? : (二)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登记表是》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重要部分;没有取得!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登记表的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不齐全处理》
,。
(三)!参加:。。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验收《。
: : (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公路》工程重要分部(子分!。部):验收参?照本通知执行—
》 (?五)本通知所—涉及表格《格式文本《由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在【其网站上公布后【实施
》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后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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