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车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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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 《 (一)拼装的车辆!、擅:自变更车身特征或】者更换发动机、【车架、底盘总成【的;
】 (二)车况【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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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擅《自,使用国家规》定的特种车》辆标志?的;:
》 (四)号牌、!车身污损或涂字模】糊不清的《;
》。 (五)【排放噪?声或者尾气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 (—六)利用车身—设,置广:告影响交通》安全:的;:
《 《(七)装《载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品不封盖《、加:固的;?
? : (八》。)未经批准》装载不可解体货【。物的
第》十八条 从事机动车!。修理的单《位和个?人在:修理外观损坏—的,机动车时《应当作记录;发【现,。有肇:事逃逸或者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 从事机动】车租赁?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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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和设】有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号牌后】。方可在道路上行【驶
? 非机动!。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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