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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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对】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绍《兴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以】下称:湿地公园)》是指经国家建设部批!准已纳入绍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具有调节《城市生态环境功能】的天然?湿地类型《通,过合:理的保护利用形成】集湿地保护》、科普教育、—休闲观?光、城?市生态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园其范围为东至!。解放北路以西河流及!梅山公园《西至张家潭南至【潞,家湾北至环湖路总面!。积约15《.6:3平方?公里
第三条 ! 在:湿地公园及周边毗邻!地区从事与湿地【保护与利用有关的】各种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四条 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应当纳入《绍兴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遵循“—重在:。保护、?生态优先、合理【利用、良性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城市建设以及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等》方面的作《用
《。第五条 》。设立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作为专门—。的管理机构》(以下称公》园管理机构》)负责湿《地公园的《保,护、利用与管—理
】环保、农业》(,渔业)、林》业、水?利、国土、建—设、交通、卫生、发!改,。、财政、旅游、文】化、文物、》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规定?配合做?好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 ?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鼓?励与支持单位和个】人从事与湿地保护】相关的科研、—教育、宣传等—活动:对在湿地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和湿地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湿地【生,态,环境和湿地资源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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