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项》目实施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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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测绘单位凭浙!江省测绘任务—登记核准通知书按】规定向绍《兴市规?划,局获取相关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等基础—测绘:资料
第十五【条 测绘单位按!照测:绘项目技术设计文】件和测绘相关标准】、规定?。施测
《第十六条《 测绘单位负】。责按标准和规定管】理测绘质量》并对测绘过程和最】终成果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 项目单【位,对测绘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无质《量监督技术力量可】以聘:用监理单《。位进行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 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委?托,对测绘项目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第十九条 】 绍兴市规划【局负责对测绘有【关,各方质量和》测绘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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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测!绘单位按《规定进行《测绘质量自验收符】合或达?到标:准和合?同,。要求后编《制测绘项目技术总】结并向项《目,单位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所—有,测,绘,技术竣工资料实【。行,监理的测《绘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应经监理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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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测?绘项目监理单位负责!审查项目竣工技术】资料并?按标准、规定和【监理合同要求出具】测绘质量监理评【。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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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 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应】。按标准?、规定对测绘—产品进行《质量检?验评定并出具测绘项!目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第二十三条 】 项目单位根据测!绘单位?提交的项目》竣工报告、竣工【。技,术资料、监理—质量评定报告和【测绘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组织由项目】单位、测绘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相关机构及专家、】绍兴市规划局等单位!和人员?参加的项目竣工验】。收会议
第二【十四条 竣工验!收会一般程序
! :。 (1》) : 项目单位介】绍测绘项目建设全过!程基本情《况;
》 : , (2《。) 》测绘单位介绍测绘】项目技术总结报告;!
】(3) — 监理单《位介绍测绘项—目监理总结报告;】
? (4)】 , 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介绍】测绘项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 , (5) !参,加会议的专家和人员!对测绘技《术资:料和各项报告进【行审查和《评议发表验收意见】;
【 (6) 】 验收小组(或委员!会)独立讨论项目】验收意见并得—出验收结论
【 —(7) 【验收负责人向会议宣!。。布项目验收》结论:
— , ,(8) 》 绍?兴市规划局宣布项目!验收监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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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按!规定要求竣》工,验收:的测绘?项,目,主要为基础》测绘:、界线测《绘、大规模地籍【测绘、重要工—程测绘、大规模【房地产测绘、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及应: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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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小规模】及零星地籍测绘【、房地产《测绘项目《由绍兴市规划局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并向】行业或社会公布质】量抽样检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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