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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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 ,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以及工业—建设项目中》的办公和生活辅【助建:筑
—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使用过程中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提高:建筑:用能系?统运行效果降—低能源?消耗:的活动
第—三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民用建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负责民用建筑!节能日常管理—工作
! 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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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财政《、税务、《。统计、科技、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和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民用建】。筑节:能有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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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民用建筑节能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引?导、扶持和促进【民,用,建筑节?能的发展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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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推广【新建绿色建》筑和低能耗民用【建筑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能耗监测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节能产品》和项:。目推广等《
第六《条, 鼓励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展民用建!筑节能技术推广、】宣传培训和咨询、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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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鼓励和扶持民用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对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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