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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进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管《理,办法 【 第一?条 : 为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建筑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进冀勘察设计!。企,业)是指非我省所属!和工商注册》地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且进入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 第三条 】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进冀《勘,。。察设计企《业的监督管理 ! ,     设【区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进冀勘】。。察设:计,企,业的监督管理并【接受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 : 第四条  】进冀勘察设计企【业,享有与?。我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相同的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并接受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依】法委托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进冀《勘察设计企业应当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     进冀【勘察设计企》业备案包括单—项,工程勘察《进冀备案、单项【工程设计进冀备【案,(以下统称单项【工程勘察设计—备案:)及设立进冀分支机!构备案 《 》第六条  办—理单项工《程勘察设计备案【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     (—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     (【三,)工商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行【为和质量事故的信】誉证明; 】 :    (四)中】标通知书或者—业,务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     (五!)已签订生》。效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     (六)进!冀勘察设《计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注册执业】。印章; 《   【  (七)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 :。     (—八):单项工程勘察—(设计)进冀备【案表(一式四份【,见:附件二); 】。  《   (九》)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第七条  进!冀勘察设计企—业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的除》需要提供本办—法第七条(一)、】(二)?、,(三)项《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    (一—)设立?分,支机构申请》函; ? 《  :。  : (二)《进冀勘?察设计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三)【; 《     【(三)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属【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    (四)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   【  (五)》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 ,。 (六?)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   (七)进冀勘!察设计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登记表【及其养?老,保险: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注册执业印章;! 《     (八】。)分支?机构:工商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第八条 】。 办理进《冀勘:察设计?企业备案《手续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  》   ?(一)进冀勘察设】。计企业?向工程所在地或【者分支机构》工商注?册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材!料;  !   (《二)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在备案表格—上,签署审核《意见;?    ! (三)进冀—勘察设计企业持【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  (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办理进冀勘察设计】企业设立分支—机构要求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核发进【冀勘察?。设计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书,;对材?料,齐全:。办理单项工程—勘,察设计备案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办理备案手—续 《 第九条  已!。办理备案手续—的进冀?勘察设计企》。业,在我:省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已经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二)!依法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 !    】 (三)进冀勘【察设计企《业所承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应—当符:合其资质证书的级别!和业务范围》。; 》 :   ? (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及其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注册【执业资格;》  》    》 (五)具》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通知】书或者业《务委托书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合同; !。    (六—)已投保工程设计】责任险; 】   《  (七)没有被暂!扣、吊销企业资【质证书?及被责令停业整顿;! 《  ?   (八》),依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第十条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随时受理;对备】。案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对:备案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的】应当在?2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一!条  已《。办理进?冀勘察?设计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书的进冀勘—。察,设计企业在备案书业!务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不需要再次进—行,单项工程勘》察设:计备案;超出备案】书业务范围的—还应当办理单项工】程勘察设计》备案 】第,十,。二条  进冀—勘察设计企业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提交—的送审文件中应【当包括进冀勘察设计!企业分支机构备案】书复印件或者进冀工!程勘察、设计备【案表原件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进冀】勘察设计企业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进:行审:。查时应当核查进冀】备案手续 】 :第十三条  进冀勘!察设计企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建《筑市场秩《序,为,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深度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服务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 第十四条 — ,。进冀勘察设计企业不!得以分支机构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合—同和出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文件 》 ? 第:十五条?  进冀勘察—设计企业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半年对本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和》已完成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报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 ,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进冀勘察《设计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受《理 第十!七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依法委《托的机构应当对进冀!。勘察设计《企业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提供服务 【 第十》八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依:法委:托的机构应当对进冀!勘,察设计企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工作质量、市场行为!、资质条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在取得相《关证据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权限》进行处理《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 — 第《十九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进冀—勘察设计企业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情况:。纳入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进行:。监督管理 ! 第二十条 —。 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冀备案手续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 第】二十:。一条  《进冀勘察设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对?其进行处理或者【行政处罚外2—年,内不得进《冀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  —   ?(二)超《越资:质证书许《可的级别《和范围?承揽业务的;—   】  (三)伪—造、转让、出借、】。出卖、涂改资质【证书和注《册资格执业证书的;!。 》    《 (四)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业务?的; 】    (五)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   【 , (六?)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 ! : 第二十二条 ! 进冀勘察设—计,企业在我省》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未办《理进冀备案手—续的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对?材料齐全、符合备案!要求的?申请人不办理—。备,案手续的《; —  :   (《二)对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备案要求的申请人办!理备案手续的; 】 ?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的; 】。   ?。 (:四):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利益的; —    【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 第二十—四,条  ?注册地在《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