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
!
琼:建定[20》12]224号
】
备案号》QSF-201【2-3700—13
各市—、县、自治县—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
: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经调查测算我厅!决定对我省现行【工程综合定额中的】建筑工人人》工单价进行调整使之!符合市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修缮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由现行的56.!03元/工日—调至63.82元/!工日
?
,二、单独的装—修装:饰工程人工单—价由现?。行最低限价6—0,元/:工,日调至72元—/,工日
三、本【次调整的人工单价】调增部分不作为相】关费用及利润的计取!。基数按价差处—理只计算税金
【
四、本次调整【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对人工单价》调整: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没有约定》的工程实际进度以】2013年1—月1日为时间点【此日之前完》成的工?作量按原标》。准执行此日》之后完成的工作量按!本次调整后的标准】执行:定额人工单价调整】后其单价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发、承包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
》 本次建筑】工人:人工单?。价调整由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执行中如发!。现问题望及时反馈省!建设:。标准定额站以利【于妥善解《决,
特此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2年11月!08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