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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
琼—建,定[2012]2】。2,4号
备—案号QSF-201!2-3?70013
各市!、县:、自治县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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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经:调查测算我厅决定】对我省现行工程【。综合定额中的建筑】。工人:人工单?价,进行调整使之符合】市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修缮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由现》行,的56.03元/】工日调?至63.8》2元/工日》
二、单》独的装修《装饰工程人》工,单价由现行最低【限价60元/工日】调至:72元/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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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调整的人工—单价调增部分不作为!相关费用《及利润的《。计取:基数:。按价差处《理只计算税金—
四、本次调整】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对人工单价!调整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没有!约定的工《程实际进《度以2?013年1》月1日为时间点【此日之前完成的【。工,作量按原《标准执行此》日之后完成的—工作量?。按本次调整后的【。标准执行定额人【工单:价调整后其单价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发、承包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
本次!建筑工人人工—。单,价调整由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执行中《如发:现问题望及时反馈省!建设:标准:定,额站以利《。于妥善解决
】 :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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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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