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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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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建定[2】01:2]22《。4号
《 备:案号QSF-201!2-370013】。
各市《、县:。、自治?县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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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经调查测算【我厅决定《对我省现行工程【综合定额中的建筑工!人人工单价》进行调整使之—符合市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修缮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由现!行的56《.03元《/,工日调至63.82!元/工日
二、单!独的装修装饰工程人!工单价由现行最【低限价60元—/工日调《至72元/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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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调—整的:人工单价调增—部分不作为相关【费用及?利润的计取基数【按价差处理只计算】税金
四》、本次调整》。。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对人工《单价调?整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没有约定的工程】实际进度以20【13年1月1日为时!。间点此?日之前完成的—工作量按原标准执】行此日之后完—成,的工作量按》本次调整后的标【准执行定《。额人工单价调整【后其单价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发【、承包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
! 本次?建筑工人人》工单价调整》由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执—行,中如:。发,现问题望及时反馈】省建设标准定额站以!利于妥?善解决
】 特此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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