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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办法 》 关于印发》云浮市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云浮市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广《新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30日 【 第一条 》 ,为加强全《市文:物古迹?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以】及集中反《映云浮市历史文化的!古,城、古街、古—井、古?树名木?和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社会制度、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和有》价值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等文:物的保护和管理 ! 第【。三条 ? 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所》辖,境内的文物工—。作任务的大小设立相!应的文物行政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文物管】理人员负《。责本县(市、区)】。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 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古》迹,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属国家所有有使用!单,位的由?使用单?位负责保护;无【使用单位的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保护》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古迹》所有者?或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做好保护工》作不得随意》自行处理 》 第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等级—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各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报同级人民政府【登,记公布并予以保护 !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确《。定由所在辖》区内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 : , 第六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文物保【护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文物】保护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 【 第七】条 : ,市、: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文物保护规划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文【物保护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依据—批准的文物保—护规划?。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文物保?护,单位提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     同级!人民政府在公布【文物保护单位时【应同时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 《 : 第八条 —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非保护文物【的工程建设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的:必须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和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对已有的】影响文物保护及其】环,境风貌?的建筑?或构:筑物应?由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予以拆除、迁移!或改:造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进,行维修或改造的【须经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和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 — 第九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范?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其它建】设工程其建设设【计方案?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 【 第十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经批准建造】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竣工后由批准—建造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先《行审核和验》收,凡确认其与原—送审方案不符并【。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风!貌造成严重影响【的,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第】十一条 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者或使用者未—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不》得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性质、变更使【用范围?严,禁破坏?性使用?及搭:建,。有碍:文物整体风貌的构】筑物并接受》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避开文物】保护单位因建设工】程特别需要需迁【移、:拆除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或已毁的文物保护!单位在原址重—建和异地复建的建】设单位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 ,   经批准迁【。移、拆除或原址重】建异地复《建,的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在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记录》、测绘并取得必要】的资料和《建立专门档》。案后方可施工被拆】除的文物构》件和材料应》移交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属于集体、个人】所有的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与产—权所有?人协商处《理,迁移或拆《除所需费《用(含?文物:记录、测《绘和清理等费—用)均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和生!产建:设,应当避开地》下文物丰《富地段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前审批机关【应向有管辖》权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程选址!是否避让的》意见如无法》避让由有管》辖权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报【请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文物调查、》勘探手续对工程范围!内的:。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文《物调查、勘探工作】 :     经【调查勘探没》有,发现文物《的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向建!设单位下达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通:知书建设单位凭【通知书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经调查》勘,探发:现文物的建》设单位?按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文《。物需要进《行,。考古发掘的、文物】搬迁(或就》地保护)等文物保护!工程的由有管辖权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报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处,理文物发掘》结束后建设单位须】取得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及相关》批复: ,   》。  未取《得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及相关批复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确,因,。建设工?期紧迫或有》自然危险急需进【行文物调《查、勘探或》发掘的可依法—先组织文物调查、】勘探或发掘并同时】补办审批手续 【 第】十四条 》配合建设工程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等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由建设!单位列入工程—计划:和投资预《算建设单位》应按文物《调,查、勘探和发掘实际!产生费用定》额拨付给实施文【物,调查、勘探和发掘单!位 《 《。 第十五《条 在建》。设施工或者其他生】。。。产活动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文》物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严禁乱【。挖、乱?。掘出土文物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保管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买卖或】赠送 ? 第】十六条 对在文物!古迹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 :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第十九条 》 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吴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国家—保护的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