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桩基检查验收
8.4.1 预制混凝土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钢桩等施工过程中应进行下列检验:
1 打入深度、停锤标准、静压终止压力值及桩身垂直度检查;
2 接桩质量、接桩间歇时间及桩顶完整状况;
3 每米进尺锤击数、最后1.0m锤击数、总锤击数、最后三阵贯入度及桩尖标高等。
8.4.2 灌注桩施工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灌注混凝土前,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规定,对已成孔的中心位置、孔深、孔径、垂直度、孔底沉渣厚度进行检验;
2 应对钢筋笼安放的实际位置等进行检查,并应填写相应质量检测、检查记录。
8.4.3 混凝土灌注桩的强度等级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规定进行检验。
8.4.4 成桩桩位偏差的检查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规定执行。
8.4.5 桩基宜随同主体结构基础的工程桩进行承载力和桩身质量检验。
8.4.6 基桩与承台的连接构造以及主筋的锚固长度应符合本标准第6.2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