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居住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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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 为适【应我:国各地镇区居住建】筑差别?的特:点居民住宅用地【的面积标准》应在符合本标—。准5.3建设用地】比例的规《定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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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6,.0.4 关于】居住用地的选址【和规划布置中要遵】守的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本辖区范围内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住户制定的用!地面积、容积—率指标、朝向、间距!等,标准结?合本镇?。区,的具体情况予以确】定
【6.0.5 本次!修,订提出了“居—住组群”规划的要求!是针对镇区居住【用地规模与》城市居住区相比【。要小得多一》次性建?设开发?的规模相对也—小“居住组群”是】。为了适应《镇区:发展建设要求按【。。不同居住《人口规模而建设的】居住:建筑群体其规模【及组织形式具有【因地:制,宜的特点在居—住用地规《划中根据方便居【民使用、优》化居住?环境、集《约利用?资源、住宅类型【多样:、,体现地方《特色等原则结合不同!。的地区?、周围环境和建设条!件组织住宅空间配】置服务设《施以及布置绿地【、道:路交通?和管线等以提高居】住用地的规划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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