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给水工程【规划
】
:1,0,.2.1 给水工!程规划中的集中式】给水主要应包—括确定用水量—、水质标准、—水源及?卫生防?护、水质净化、给水!设施、管《网布置;分》散式给水主要应【包,括确定用水量、水】。质标准、水源及卫】生防护、《。取水:设施
《
10.2.!2 : 集中式给水的用】水量应?包括生活、生产、消!。防、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量?管网漏水量》和未预见水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生活用水量—的计算
—
,
— , 1)》。居住:建筑:的生活用水量—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的所在区—域按表10.2.】2,进行预测;
!。
《
— —2):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也可按居住—建筑:生活用水量的8【%~25%进行估】算
》
: 《2, 生产用水—。量应:包括工业用水量、农!业服务设施用水量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
? ,。 3 》消防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4 浇!洒道:路和绿地的》用水量可根据—当地条件确》定
【。 5》 管网漏失水【量及未预见水量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5?%~25%计算【
?
1《0.2.《3, 给水工》程规划的用水—量也可按表10【.2:.3中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预测
【
?
,
10.2!.4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
】10.2.5 【 水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量!应充足水质应符合】使用要求;
—
】。 2 应便于水源!卫,生防护;《。
?
,
3【 生活《饮用:水、取水、》净水、输配水设【施应做?到安全、经济和具】备施工条件;—
【 4《 选?择地:下水作为给水水源时!不得超量开采;选】择地表水作为—给水水源时》其枯水期的》保证率不《得低:。于9:0,。%;
?
:
,
》。 5 水资源匮乏!的镇应设置天然降】水的收集贮存设施
!。
10【.2:.6: :给水管网系统—的布置?和干管的走向应与给!水的主要流向一致并!应以最短距离向【用水大户供水给【水干管?最不:利点的最小》服务水头单》层建筑物可按—。10~?15m?计算建筑物》。每增加一层应增【压3: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