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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给水工【程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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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给水工程—规划:中的集中《式给水主要应包括】确定用水量、水【质标:准、:水源及卫生防护【、水:质净化、给水设施】、管网布置;分散式!给水主要《应包括确定用—水量、水质标准、水!源及卫生防》护、取水设施—
《
10.2—.2 集中式给水!。的用水量应包括生】活、生产、消防、】。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量管网漏水量和未】预见水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生:活用水量的》计算
】 【 1)居住建筑的生!活用水量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的?所在区域按表10.!2.2进行预测【;
《
! 【 ,2)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也可按!居住:建筑生活用水量的8!%~25%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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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生产用水量!应包括工业》用水量、《农业服务设》施用水量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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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消防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
】4 浇洒道—路和绿地的用水【量,可根据?当地条件《确,定
》
5【 管网《漏失水量及》未预见水量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5%~25%计算】
,
10.2!。.3: 给水工程规划】的用:水量也可按表10】.2.3《中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预测
】
!10.2.4—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
】。
10.】2.5 水—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量应充足水—质应符合使用要求;!
! 2 应便于水源!。卫生防护;
!
: ? ,3, 生活饮》用水、取水、净水】、输配?水设施应做》到安全、经济和具】备施工?条件;?
《
《 4 》选择地下水作为【给,水水:源时不?。得超量开采;选择地!表水作为《给水水源时》其枯水期的保证【率不:得低:。于90%《;,
— 5 水资!源匮乏的镇》应设置天然降水的】收集贮存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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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给水管网系统的!布置和干管的—走,向应与给水的主要流!。。向一致并应以最【短距离向用》水,大户供水《给水:干管最不利点的最小!服务水头《单层建筑物可—按10~1》5m计算建筑物每增!加,一层应增《压3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