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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镇区道!路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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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镇区的道【路应分为主干—路、:干路、支路、巷【路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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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道路广场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应符合?本,标准5.3的—规定
【
9.2《.3 《镇区道路中各—级道路的《规划技术指》标应符合《表9.2.3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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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镇!区道路系统的组【成应根据镇的—规模分级和发展【需求按表《9.2.4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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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5 镇区道路【应根据用地地形、道!路现状和规划—布局的要求》按道路的功能性【质进行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连接!工厂、仓库、车站】、,码头、货场等以【货运为?主的道路不应穿越】镇区的中心》地段;
! 2 文体!娱乐、商业服务等】大型公共建筑出【入口处应设置人流、!车辆集散场地;
】
】 3 商》。业、文化《、服务设《施集中的路段可布置!为,商业步行《街根:据集散要求应设置】停车:场地紧急疏散出口】的间距不得大于1】6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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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行道路宜布置】无障碍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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