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成都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2【00:0年8月31日成都!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0【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根据!2006年6月【8日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6年9月28!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用水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供》水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四,条 城市《供水坚持合理开发】、保:护水源与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保障供水与确】保水质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供水发展《规,划 :第六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供】。水工作?并直接负责本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五城【区的: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区(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第七条 》对在城市供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城市供水工程建【设 第八条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规定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第九条 【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第—十条 城市供水工】程设计、建设单位】选,用,的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进—入城市供水管网系】统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水工程项目》的选址?、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城市供水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用水单—位,出资建设《、改装的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贸易《结算表前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自来水】供水:。企业验收合格纳【入统一管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公共供水【能力能够满足生产、!生活和其他用水【需要的不得新建【、改建、扩建自建供!。水设施 第》十四条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增加用水的【其工程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供水工】程建设?投,资,;,需要增加城市公【。共供水量的应当将】其供水工程建—设投资交付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其统一组织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 第三章城市】供水 第十五—条 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城市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并接【受卫生部门监—督 :。第十六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国家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水:压测压?点保证供水》管网:。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七条 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暂停供水的必—须按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报经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停水范围内》用水立户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用户)】因自然灾《。害、爆管等原因【造成停水的应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供水企—业在:进行:抢险、?抢修作业《时对影响作业的道】路、树木等有—关设施可以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事—后供水企业应当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因,。供水企业工程施【工、设备维修、自】然,爆管等原《因造成连续停—水超过?48小时《的供水企业应—当为居?民生活用水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第四】章城市用水 第十】九条 需要城—市供水?和,超过水?表额定流量》需要增加用水量的用!户应当向《供水企?业提出用水申—请供水?企业应自接到—申,请7:日,内作出?答复 城市供用水】应当逐步实》行合同制 第—二十条 使用城【市供水应当按照【不同的用水类别【分别装表计量因【用户的责任未分别装!表计量的《按,最高类别水价结算因!供水企业的责任【未分别装表》计,量,的按最低类别水价】。结算 供《水企业应当定期【派人抄录贸易—结算水?表并按其计量的【实际用水量、用水类!别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水价标准】结算水?费 对?居,民生活用水供水企业!应,当逐步实行》抄表结算到居民住户! 第二十一》。条 供水企业用【。。。于与用户贸易结算的!水表必?须符合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规定—未,按期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二条 用户应—当按期交纳水—费逾期未交》纳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应当补交并!交,纳滞纳金或》者,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用户?改变用水类别—、扩大?用水:范围、变更户名、】停止:(含暂停)》用水的应当》。提,前20日到供水企业!办理有关《手续供水企业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答复连续6【个月停止用水又不】申办:停用:或销户手续的—供水企业可作拆表】销户处理 第二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 (一!)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 (二)》擅自改变用》水类别; (三【)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自来】水供水企业根据供水!管径负荷《能力发展新》用户不得《妨碍自来《水供水企业对城【市供:水管网设施的统【一管理、维护 第】二十六条 用户新建!。、改建、扩建的户】内管道?及,其附:属用:水设施其《设计、用材、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并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供水:企业方可供水 第二!十七条 二次—。供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建设、使用二次!供水设?施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本条例—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的规定;! (二)《。使用二次供水—设施的应当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 (三)二》次供水?。设施应按规定维修】、清洗、消》毒、防?。腐 第二《十八条 从事供水】设施清洗《、,。消毒、?防,腐业务的必须符合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建设配套节约用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章城市供水设施维护! 第三十条 —城市供水《设施以贸易》结算:表为界表前(—含表)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表后—的用水设施由用【户或者产权所有【者负责维护 消【防、园林、环—。卫等公共专》用供水?设,施由:申建部门管》理和:维护 第三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规定对其!管理的供水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第,三十二条《 城市供水》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种:植根深植物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二)开沟【挖渠:、挖坑取土、—堆压重物、掩埋阀】井和水表; (三】)打:桩、爆破或者顶进】作业; (四)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或者排放、》。堆,放有毒有害物—质; (五)其他危!害城市?供,水设施?。安全或者损》坏城市供《水设施?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涉及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可!能影响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商定保护措施】并负责实施 第【三,十四条 禁止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城:市,供水设施;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迁】移、拆除城》市供:水设施的须经—供水企业同》意,。并经城?市供水、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五条 》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须《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同意并!符合国家卫》生和其?他,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禁止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直接与城市》供水:管,网系统连接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闭城《市,供水设施以及园林】、环卫、消防等【公共专用供水设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改变?用水类别的; (二!)扩大?用水范围或者变更户!名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的;【 (三)使》用二次供水设—施,未注册登记的—; :(四)不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维修、清洗、】。消,。毒、防腐的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或者未按规》定检测水质的; (!二)擅自《停水或者未按规【。定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三)?。未按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未,及,时抢修供《水故障的《; (四《)擅自?启闭城市供水设施】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五,)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 (六)阻碍【自来水供水》企业发展新》用户或者妨碍其对城!市供水管网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规,定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赔偿损】。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未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的; (三)未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自【建供水设施的—; :(,四)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城市供水工程或【者,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的,; :(五)城市》供水工程或者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施工选?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产品的】; (六)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 (七)将!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生产:用水系?统直:接与城市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 (八《)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城—市,供水设施的; 【(九)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 :。规定: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规定的《除按第三十八条 】、第四十《条, 规定处罚外情节严!重的经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法律、法规规定!由卫生、质》量技术监督或—其,。他部门决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