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137-2011 建标库

4.4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

4.4.1  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广场用地五大类主要用地规划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宜符合表4.4.1的规定。

4.4.2  工矿城市(镇)、风景旅游城市(镇)以及其他具有特殊情况的城市(镇),其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