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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 》 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 【 4】.2.1  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应根据》现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城市(镇)所—在的气?候区以?及规划人口规模【按表4.2.1的】规定综合《确定并应同时符合表!中,。允许采用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 ? ? 4.!。2.2  新—建城市(镇)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宜在(85.1~1!05.0)》m2/人内》。确定 4!.2.3  —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应在(10》5.1~1》15.?0)m2/人—内确定 》 4》.2:.,4,  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城市(镇)以及部分!山地:城市(?镇)、人口较—少的工矿业城市(镇!)、风景旅游—城市(镇)》等不符合表4.2】.1规?定时应专门论证确】定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且上限》不得大于150.0!m2/?人 : , 4.2.】。5  编制和修【订城市(镇)总体规!划应:以本标准作》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远期控制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