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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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应根《据,现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城市(【镇)所在的气候【区以:及规划人口规模按】表,4,.2.1的》规定综合确定并应】同时符?合表中?允许采用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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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新建城—市(镇?。)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宜在(8《5.:1~105.0)m!。2/人内确》定
【4.2.3》 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应在(105.1】~115.0)m】2/人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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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城,市(镇)以及部分山!地城市(镇)、人口!较少的工矿业—城市(镇)、风景旅!游城市(《镇)等不符合表4.!2.1规定时应专】。。门论证确《定,。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且】上限不得大于15】。0.0m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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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编制和修订!城市(镇)总体规】划应以本标准作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远期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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