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137-2011 建标库

3  用地分类

3.1  一般规定

3.1.1  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3.1.2  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3.1.3  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