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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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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大力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加强—绿色:建筑管理促进—城乡建设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以及—。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绿色建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新建建筑(不】。包括临时建筑)应】按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所属范—围内建筑工程的项】。目单位、规划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运】营,管,。理单位、检测单位】以及从事绿色—建筑的?咨询、审查》。、评价的第三方机构!。。等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市推:进绿色建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制,定,、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编制本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施,工导则和《验收规?范;负责《绿色建筑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组织绿?。色,建,筑专家?。委员会参与相关工】作各县、区(北【戴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区(?北戴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的监督管【理和实施工》。作市(县、区)发改!。(经发)、国土资源!、规划、财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市管!理、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依法—做好绿色建筑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规划、环评、用水、!运营等?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建筑项目分期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201《3年全市新》建,政府投资类项—目(政府《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博物馆、!体,育馆、科《技馆:、图书馆《等)、保障性住房】、2万平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商—场、写字楼、机场、!车站:、宾馆、饭店等)】、建筑面积》。10:。万平米及以上住【宅小区、北戴—河新区新建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201《4年城市区》内所有所《。有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2:015年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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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绿色建筑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建筑特点合》理,制定地区绿》色建筑规划和技术】路线建立健全地区】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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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绿色建筑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建科【[200《7,]205号》)、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460河北省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113】、绿色建筑》技术标准DB13】(J)?/T132 以【及建筑节能》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建【设
第八条— 从:事绿色?建筑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管理、检测【单位以及其他相关】的第三方《等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能力和信誉
第】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从—业单:位的资质、》。能,力和信誉监督和【管理的信《息平台?记录信?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绿色建筑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培养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大绿色建筑】的宣传力度》发布国家、省、【市绿色建筑的政【策、规范和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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