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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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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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建安[2010!]1:6号 ?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的责任分工—。及全过?程的:监管:程序: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等《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江西!省,。行政:区划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第四: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第五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按江西省建筑【。与市:政施工?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建【安[:2008]1—1号)执行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对特】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督办
《 《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对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和一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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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建立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各设区市、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将!本区域?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情《况和数据及时录入该!。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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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现场验收检!查、监测监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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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 施工企业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范围见附件】二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审核—、审批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审,核、审批并》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查
第十条 专项!方案的?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特点和难点、施工!平面布置、》场地工程地质—水文情况、》地下管?线及周边建筑物情】况,、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等
】 ,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操作规程、—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地勘报告》等
《 , (三—)重大?危险:源辨:识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险源进《行分析指出危险【源的部?位,和种类、可》能出现?的危:。害及产?生的后果风险规避与!预防措?施
? ? (四)专【项方案设计方—。案的选择及方案【设,计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构造与节】。点详图及各》项技术参数
! 《(五:)施工计划》与,施工:方法包括施》工进度计划》、人员组织、材【。料与:设备计划特别是材料!的,检验:检测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排?。;工艺流程、施工方!法组织保《障和技术措施—等
!(六)验收》和监测要求专项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验》收包括阶段性—检查验?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方案实施总!体检查验《收;应指出验收的】具体内容和技术【参数明确验收的责】任人员和分工
】。 监测要求包括】监测的目的、监【。测点的具体布—置、监测的内容和】预警值、监测的【方法技术、监测的时!。间和人员安》排、监测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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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是!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监测和目测发现有异!常现:象(如基坑开挖时有!渗漏水甚至涌土、喷!砂基坑崩塌坑底隆起!等)时?所采取的应急技【术措施目的是防【止异常现象进一步】扩大:导致发生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包】括对:出现:各种:异常:现,象所采?。取,的应急技术措施【材料和设备的储备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应急《处理工作流程等
! 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后应!急响应行动做—到,快速、有序、高效做!好自救、互救、求】救为有效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采取的管理!和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与职责、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及:工作流程、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等
【 :(,八):计算书及设计简【图
第十一条 】。专项方案的编制人】员应当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组织本】企业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设备管?理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参加审—核,。的人员应当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经审核合格后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实行】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的公章
】
》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企,业审批后报》本工:程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相关?。监理人员审核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的,公章
第》十二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企《业报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后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审查会
】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审查【。会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监—理人员;施工企业技!术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专项方案!的编制人员;—工程所在《地安全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
! 涉及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审【。查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参加专家【论证审查《会
第十》三条 专家组的组成!专家组应当由—5名以上具有—丰富的工程经—验与: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组《成
》 ,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 专家论证—审查会?。的程:序首先由《专项方案的编—制人员介绍方案编】制的要点及》难,点,;然后由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审核人员【介绍审核审》。批情况;最后由专】。家,组成员?进行评议指出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修改建议
第【十四条 专家论【证审查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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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全》面、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操作规程;
】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方案!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构造?节,点详图是否》齐全;
》。 (【四)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人员是否符合要】。求程序是否规范
! 专?项方案经论证—审查后?。专家组应《当提交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对论证审查的【方案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审查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 施工《企业应当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认可【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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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可签—。字
第十六条 】专项方案《经专家论证》审查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论证【审查报告提》出的意见重新编制】专项方案《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十七条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项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围绕专项方案的!关键要素体现针对】性
第十》八条: 施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按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重新审—核、审批《。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企业—应重新按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九条 施工!企业应当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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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跟】踪检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二十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验收分!阶段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和方案实施的总体!验收三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照—专,项方:案和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验收!由监:理,单位:进行复查验收—。验收检查情况—应记录存档验—收合格后经施工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检查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的验:收情况并《对照实物安全状【况,进行抽查复核
第!二十:一,条 施工企业—应当指定专人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队伍按所批【准的专项方案中【有关监测的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记?录存档;监测人员发!现有异常《情况:和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应?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或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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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项目:经理必须带班作【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值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带班跟?踪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旁站—;带班值班情—况由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分别记录》在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上—。
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当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批准的专项方案的】内容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施工企》业整改;施工企业拒!不整改的应》当向:建设单位报告
】 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的【报告:后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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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立,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专【家库的专家名—单应当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 《。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并具有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
—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安全【监督的重点建立【监管责任《制并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跟踪监督—计,划;发现《。未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编制、审核、审批】、论证审查和在实施!专项方案过程中【。未按规定组》织,检查验收、》监测:等情况的应》当责令?相关责任主体予以】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我《厅原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建安[2005!]2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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