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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赣建安[20】1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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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的责任分《工及全过程的监【管程:序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等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江!西省行政区划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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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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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第【五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按江!西省建筑与市政施】工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建安[2008]】1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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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对特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督办
! , 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对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和》一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督,办
》 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建立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各设区市【、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将本区域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情》况和:数据及时录入该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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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现场验收【检查、?监测监控制度—
第八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 施工企业【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范围见【附件二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审核【、审批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审,核、审批并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查
第十条 】专项方?案的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特点和难点、】施工平面布》。置、场地工》程地质水《文,情况、地下管线及】周边建筑物情—。况、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等
【 ,。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操《。。作,规程:、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地勘报告等
! 》(三)重《大危险?源辨识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险源进《行分:析指出危险》。源的部位和种—类、:可能出现的》危害及产生的后【果风险?规避与预防措施【
? , : (四《)专项方《案设:计方案的选》。择及方案设计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构造与节点】。。详,图及各?项技术参数
! ? (五)施》工计划与施》工方法包括施工进度!计划、人员组织【、材:料与:。。。设备:计划特别是材料【的检验检测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排《;工艺流程、施工方!。法组:织保障和技术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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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和监测要求】专项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验收!包括阶段性》检查验?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方案实—施总体检查》验收:;应指出《验收的具体内容和技!术参数?明确验?收,的责:任人员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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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要求包】括监测的目》的、监测点的具体布!。置、监?测的内容《和预:警值、?监测的?方,。法技术、监测的时】间和人员安排、监测!记录等
! (七)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是!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监《测和目?测发现有异常—现象(如基》坑开挖时有渗漏【水甚至涌土》、喷:砂基坑崩《塌坑底隆起》等)时?所采:取,的应:急技术措施目—的是防止异常现象】进一步?扩大导致发》生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包括对】出现各种异常现【象所采取的应—急技:术措施材料和—设备的储备》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应急处理工作流!程,等
? , 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后应急响应】行动做到快》速、有序、高—效做好自救》、互救、求救为【有效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采取的【管理和?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与职责、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及!工作流程、》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等!
【 ,(,八)计算书及—设计:简图
第十一条 !专项方案的编制人员!应当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组织本企业【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设备?管理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参加审核的》人员应当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经审》核合格后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
》实行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的?公章
】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企业?审批后报本工程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相关监理人》。。员审核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的】公章
第十—二,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企业—报,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后【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审!查会
》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审查会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监理人员;施工!。企业技术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专项方案的!编制:人员;工《程,所在地安全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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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审查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参加专家论证审查】。会
第《十三:条 专家组的—组成:专家组应当》由5名以上具有丰富!的工程经验与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组成
》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 专《家论证审查会的【程序首先由专项方案!的,。编制人员《介绍方案编制—的,要点及难点;然【后由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审核人员!介绍审核审批情【况;最后《由专家组成员进行】评议指出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修改】建议
《第十四条《 专家论证审查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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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全面、完!。整、可行;
【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操作规程;—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方案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构造节点详图是否】齐,全;
!。 (:四)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人《员是否?符合:要求程序是否规范】
: 专项方案经论证!审查后?专,。家组应当提交—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对:论证审查的方案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审查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 施工企】业应当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认可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 ?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可签!。字
第十六条 】。专项方案经专家论证!审查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论》证审查?报告:提出的意见重新编】制专项?方案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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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项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围绕专项方案的关键!要素体现针对性
!第十八条 施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按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重新审核、》审批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企业应重【新按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九条 施工企业】应当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跟踪检》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二十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验收分》阶段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和方案实施的总【体验收三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照专项方案【和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验收由监】理,单位进行《复,查验收验收》检查:情况应记《录存:档验收合格后—经施工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 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检查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的验收】情况并对照实—物安全状况进行抽】查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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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施:。工企业应当指定【专人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队伍!按所批准的》专项方案中有—关监测的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记录存档;监测】人员发现有》异常情况和》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应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或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二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项【目经理?必须:带,班作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值—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带《班跟踪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旁站;带!班值:班情况由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分别《记录在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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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当—。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批:。准的专项《方案的内《容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施工企】业,整改;施工》企,业拒:不整改的应》当向建设单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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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的报告后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报】告
第二》十五条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立!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专家库的】专家名单应当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并具有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
】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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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安全监督的重—点建:立监管责任制—并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跟踪监督计划;发!现未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编制、审核、审!批、论证审查和在实!施专项?方案过程中》未按规定组织检查】验收、?监测等情况》的应当责令相关【。责任主体《予,以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我】厅原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建安[200—。5]2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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