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术语和定—义
【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3.1
! ,。 用水量 【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
《 用:水户的取《水量包括从公共【供水工程取水—(含再生水)—、自取地表水(含】雨水集?蓄利用)、地下水、!。市场:购得的水产品等不包!括,重复利用水量
【
3.》2
? 用水定额】 ? norm》 of 《water in】take
【。 : 一定时期》内用水户单位用水量!的限:定值包括农业用水定!额、工业用水—定额、服务》业及建筑业用水定额!和生活用水》定,额
《
3.?3
农】业用水定《额 agri!cultural】 water— quota
】 ? 一定时《期内按相应核算单】元确定的各类农【。业单位用水的限定值!包括:农,田,灌溉用水定额、蔬菜!和林果地灌溉用【水定额、牲畜用【水定额和渔业—。用水定额
【
3:.4:
,
灌—溉用水定《额 irri!gation— wa?。ter qu—ota
【 在规定的—位置和?规定的保证率—下核定的某种作物在!一个生育期内单位面!积的灌溉用》水量包括为满足作物!种植需求而必—须的播前《灌水:量
:
3.》5
》。 基本用水定额 ! refe【rence》 quot》a, of irr【igati》on w《ater
— 作物—在一:定水文年型下的单】位,面,积灌溉所需的田间用!水量(包括小—。麦等播前造墒水【。)本:标准中?指最末端渠道放水口!(或输水《管道:。出水:口)以下灌溉需水】量
3.6
!
》附加用水《。定额 a【dditi》onal q—uota 》o,f, irrigat】ion wate】r
为】满足:作物:生育期需水量以【。外的灌溉用水而【增,加的单?位面积用水量本标】准主要指水田—泡田用水
【
,3.7
《
《 作物?灌溉综合用水—。定额: ? com《prehensiv!e quota o!f irr》igation 】us:ed wat—er
《 : 某区域》内某种作物在—各种实际灌溉条【件(工程《类型:、取水方式、灌区规!模,。、,附,加用水等《)下的灌溉》用水定额按灌溉面积!的加权平均值
!
3.8
! 渠:系水利用系数 【 : cana》l-:sy:stem wate!r co《nveyance】 efficie】ncy?
末级固!定渠道输出流量(水!量)之和与干—渠渠首?引入流量《(水量?)的:比值或各级固定渠】道的渠道水利用系】数,的乘积
3.!9
:
田间水】利用系数 》 ?fie?ld ap》plicatio】n effici】ency
【 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有效!。水量:。与末级固定》渠,道(农渠)输出水量!的比值
—
3.10
! 大型灌区 ! l:arg?e-scale【 irriga【。ti:o,。n distr【ict?
《 设?计灌溉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0hm】2的灌区
3!.11?
—。。中型灌区 【 Medium-】scale Ir】riga《tio?n di《st:rict
! 设计灌溉面积大】于等:。。于666.6—7hm2且小于2】0000h》m,2的灌区
3!.12
】 ,小型灌区 【 smal》l-sc《ale Irrig!at:ion dist】rict
》
设—。计灌溉面《积,大,于3.33》hm2、小于66】6.67h》m2:。的灌区?
3.13】
《 :井灌区 【wel?l-i?rrigatio】n distr【ict?
利用】机井抽取《地下水进《行灌溉的灌区通【常以单井控制灌溉范!围为灌溉单》元
》3.:14
》 ?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 wat—er qu》ota for【 industr】i,al pr》oducts
【。
》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的工】业,企业利用《新水量所规定的限额!本标准中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分为通《用定额和先》进定额
【 , 注①产品指—最终产品、中—间,产品或初级产—品;对某些行业或工!艺可用单位原—料加工量为核算单元!
】 , ②工业生产—的用水?量包括主要生—产用水?、辅助生产》(包括机修、运【输、空压站》等)用水和附属【生产:用水:(包括绿化、浴【室、食堂、厕所、】保健站等)不包括非!工业生产单位的用水!量(如基建用水、】。厂内居民家庭—用水:和企业?附属:幼儿园、学校、对】外,。营业的浴室、游泳池!等的用水量)和【居民生活用》水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