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术语和》定义 ?
《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3.1
— ? 用水量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用【水,户的取水量包括从公!共供水工程取水(含!再生水?),、自取地表水—(含雨水集蓄利用】)、地下水、市场】购得的水产》品等:不包括重复利用【水量
3【.2
》 : 用水定额 【 norm o】f wate—r int》a,ke
?
?。 一定时期内用水!户,单位用水量的限【定值包括农业用水】定额、工业用—水定额、服》务业:及建筑业用水定额】和生活用水定额
】
3.3
【
: : 农业用《水定额? a》gr:icul《tural —water —quota
【。 一定时【期内按相应核—。算,。。单,。。元确定的各类农【业单位用水的限定】值包括农《田,。灌溉用水定额、【蔬菜和林果地—灌溉用?水定额、牲畜用水定!额和:渔业用水定额—
3.4【
《 灌溉用水定额 ! ir》rig?ation wa】ter 《quo?ta
?
, 《在规定的位置—和规定的保》。证,率下核定的》某种作物在一—个生育期内单位【面积的灌溉用—水量包括为》。满足作物种植需【求而必须的播前【灌水量
3.!5
? 基本用水】定额: : refer【ence q—。uota of【 irr《i,ga:ti:on wat—er
》 作物在一【定,水文年型下》的单位面积灌溉所】需的田间用水—量(包括小麦等播前!造墒水?)本:标准中指最末端渠】道,放水口(或输水管】道,出水口)以下灌溉需!水量
—3.6?
附【加用水定额》 addit!ional q【。u,ota 《of irr—i,gatio》n water【
,
为满【足作:物生育?期需水量以外的【灌溉用水而增加的单!位面积用水量本标准!主,要指水田泡田用水
!
3《.7
作!物,灌,溉综合用水定额【 c》o,mprehensi!。ve q《uota 》of irr—igat《ion 《used w—ater
— ? 某区域内》某种作物在各—种实际灌《溉条:件(工程类》型、取水《方式、?灌区规模、附加用水!等)下的灌溉用水】定额按灌溉面—积的加权平均值
!
3.8》
《 渠系水利用系数! : canal-】system— water c】onveyan【ce ?efficien】cy
末!级固定渠《。道输出流量》(水量)之》和与干渠渠首引【入流量(水量)的比!。值或各级固定—渠道的?渠道水利用》系数的乘积
【
3.《9
? ? 田间水利用—系数 —field app!licat》ion effi】c,iency
! 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有《效水量与末级—固定渠道《(农渠?)输出水量的比【值
3.【10
》 大型灌区 ! :larg《e-sca》l,e ir《rigatio【。n dist—ric?t
设】计,灌溉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0hm2的》灌区
3.1!1
:。
中型灌区! : Me《dium-s—cale Irri!gatio》n distri】c,t
设计!灌溉:面积大于等于—666?.67hm2且小于!20000hm【2的灌区
—
3.《12
小!型灌区 s】m,al:l-scale I!rrigatio】n distri】ct
《 ? 设计灌溉面积大】于3.33》hm2、小于6【66.67h—m2的灌区
—
3.13
! ? 井灌区 》 wel—l-irri—gation— distric】t
利】用机井抽取》地下水进行灌—溉的灌区通》常以单井控》制,灌溉范围《为灌溉单元
【
3.《1,4
— 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 wate【r quota【 for indu!。。stri《al produc!ts:
,
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的工业企【业利:。用新水量所规定的限!额本标准中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分为通用定额—和先进?定额
【 注①?产品指最终产品【、中间产品或初级】产品;对某些—行业或工艺可用单位!。原料加?工量为核算》单元:
— ②工—业生产的用水—量包括主要生—产用:水、辅助生产(包】括机修、运》输、空压《站等)用水和—附属生产用》。水(包括绿化、浴】室,、食堂、厕》所、保健站等)【不包括非工业生产】单位的用水》量(如基建用水【、厂内居民家—庭用水和企业附属幼!儿园、学校》、对:外营:业的浴室、游—泳池等?。的用:水量)?和居民生活》。用水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