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术—语和定义
】
,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 用:水量 《 ,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
? 用水户的—取水:量,包括从公共供水【工,程取水(含再—生水)、《。。自取地表《水(含雨水集—蓄利用)、》地下水、市场购【得的水产品等不包】括重:复利用?水量
3.2!
—用,水定额 《 no》rm of》 wate》r in《take
】 一定时期内【用水:户单位用水量的限】定,值包括农业用—水定额、《工业用水定额、服】务业及建筑业—。用水定额和生活用】。水定额
》。
3.3
! , 农:业用水定额 【 agricu】ltura》l wat》er quota
!
? 一定时期内按】相应核算《单元确定的各类【农业单位《用水的限定值包【括农:田灌溉用水定额、】蔬菜和林果地灌【溉,用水定额、牲畜【用水定额和渔—业用水定额
!3.4?
? 灌溉》用水定额 i!rri?。gation 【water quo!ta
— 在规定的位置和!规定:的保证率下核定【的某种作物在一个】生育期内单位—。面,积的灌溉用水量包】括为满足作物种【植需求而必须的播前!灌水量
3】.5
】基本用?水定额 《 r《efer《e,nce qu—ota of— irrigat】io:n water【
: 作物在一定!水,文年型下的单—位面积灌溉所需【的田间用水量(【包括小麦等播前造】墒水)本《标准中指《最末端渠道放水口】(或输水管道出水口!)以下灌溉需水【量
3.6】
: 附加用水定!额 a—d,di:tional— quota of! ir?rigatio【n water【。
为满足!作物生育期需水量以!外,的灌溉用水》而,增加的单《。。位面积?用水:量本标准主要指水田!泡田用水
】3.7
— 作物灌溉综合!用水:定额 ? compre!he:nsive》。 quota o】f irri—gatio》n :used《 wate》r
》 某区《域,内某种?作物在?各种实际灌》溉,条,件(工程类型—、取水方式、灌区】规模、附加用—水等)?下的:灌溉用水定额按灌溉!面积的加权平均【值
3.8
!
? 渠系水利—用系:数, canal!-,system wa!ter?。。 c:onveyan【c,e :effi《ciency
】。 末级—固定渠道输出流量(!水量)之和与—干渠渠首引入流量(!。水量)的比值或各】级固定渠《道的渠道水利用【系数的乘积》
?
3.9《
田【间水利用系数—。 f》ie:ld applic!ati?on effici!ency
! 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有效水《量与末级固定渠道】(农:渠)输?出水:量的比值《
3.10
!
《 大型?灌区 l【ar:ge-sca—。。le irriga!ti:on dist【rict
】 设计《灌溉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0hm》2的灌区
》
?。3.11
【 中《型灌:区 Medi!um-sc》ale Irri】gation d】istrict
! 设》计灌:溉,面积大于等于6【66.67》h,m2:且小于200—00hm2的灌区】。
3.12
!
? 小?型灌区 《 : small-sc!。al:。e Irriga】tio?n dis》trict
! :设计灌溉面积大于】3.:33hm2》、小于666.67!hm2的灌区
【
3《.13
】 井灌区 】well《-irriga【tion《 distric】t
利】用机井抽《取,地下水进行灌溉【的,灌区通常以单—井控制灌溉范围为灌!溉单元
《
3.1—。4
【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wa】te:r quota 】for indus!trial —。pr:oducts
】 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的工业企业利!用新水?量,。所规定的限额本标准!中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分,为通用定额和—。先进定?额
【注①产品指最—终产品、中间—产品或初《级产品;对某—些行业或工艺可用】单位原料加》工量为?核算单元
【 《 ②工业—生产的用水》。量包括主要》。生产用水《、辅助生产(—。包括机修、》运输、空压站等)】用,水和附属生产用水】(包括绿化、浴【室、食堂、》厕所:、保健站等》),。不,包括非工业生产单】位,的用:水量:(如基建用》水、:厂内居民家庭用水和!企业附属《幼儿园、学校、对】外,。营业的浴室、游【泳池:等的用水量》)和居民《生活用水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