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术语和定义 !。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3.1
】 ?用水量 《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用【水户的取水量—包括从公共供水工程!取水:(含再?生水)、自取地表】水(含?雨水集蓄利用)、地!。下,水,、,市场购得的水产品等!不包括重《复利:用水量
—
3.2
【 : 用水定《额 ?。 no《r,m o?f, wa?ter 《inta《ke
一!定时期内用水户单位!。用水量的限定值包】括农业用水定额、工!。业,。用水定额、》服务业及建》筑业:用水:定额和生活用—水,定额
3.3!
农业用!水定额 ag!ricult—ural wate!r q?u,ota
【 , 一定时期》内按相?应核算单元确定【的各类农《业单:位用水的限》定值包括农田—。。灌溉用?水定额、蔬菜和林】果地灌溉用水定额、!。。牲畜用?水,定额和渔业用水定】额
:
:
,3.:。4
:
灌—溉用水定额 】 irri》g,ati?on w《ate?r, q:uo:ta
】在规定的位》置和规定《的保:证率下核定的—某种作物在一个生育!期内单位《面积的灌溉用水量包!括为满足《作物:种植需求而必须的】播前灌水量
】
,3.5
】 基本用水定额 】 re》feren》。。ce quota】 of i》rrigatio】n wa《t,。er
》 作物在—一定水?文年:型下的单位》面积灌溉所需—的田:间用水量(》包括小麦等播前【造,墒水)本标》准中指最末端渠道放!水口(或输水管道】出,水口)?以下灌溉需水量【
:
3.6
【 附加用水】定额 ? addit】ional q【uota of【 ir?rigation】 water
! ?。为满足?作物生育期需—。。水量:以,外,的灌:溉,用水而增加的—单位面积用水量本】标准主要指》水田泡田用水—
:
3?.7
— 作?物灌溉综合用—水定额 — comprehe!nsive q【u,ot:。a of i—rrigatio】n :used wa【ter
】 某区域内某种作物!在各种?实际灌溉条》件(:工,程,类,型,、取水方《式、灌区规模—、附加用水等)【下的灌溉用水定额按!。灌溉面积的》加权平均值》
3.8
】
: 渠系水—利用系数 — c?a,。na:l-s?yste《m w?at:er ?conveyanc!e ef《fici《ency
! 末级固《定渠道输《出流:量(水?量):之和:与干渠渠首》。引入:流量(水《量)的比值或各级】。固定渠道的渠道水利!用系数的乘积
!
3.9
— 田》间水利用系数— , ?f,ield 》appl《ication【 efficien!c,y
:
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有效水量与末级固定!渠道(农渠)输【出,。水,量的比值
【
3.10》
—大型灌?区 : lar—ge-scale !i,rriga》。tion d—i,s,tric《t
》 设计灌溉—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0—hm2的灌区
【。
:
3.?11
中!型灌区 — M:e,。dium《-scale— ,Irrig》at:ion dist】rict
】 :设计灌?。溉面:积大于?等于666》.67h《。。m2且?。小于20000【hm2的灌区
!
3.12
】 ?小,型灌:。区 ? small-s!cale Irr】iga?tion 》district
!
, , 设计》灌溉面积大》于3.3《3hm?2、小于6》66.?67h?m2的?灌区:
,
3.1—3
《 : 井:灌区 —we:ll-?irriga—tion 》dist《r,ic:。t
《 利用机井抽】取地下水《进行灌溉的灌区通】常以单井控制灌溉范!围为灌溉单元
!
3.14
】 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wat】er qu》ota for【 industr】ial pro【duct《s
— 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的】工业企业利用新水】量,所规:定的限额本标—。准中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分为通《用定额和先进—。定额
?
《 注①产品指最终产!品、中间产》品,或初级产《品;对某《些行业?或工艺?可用单位《原料加工量》为核算?。单元:
】 ②工业生—产的用水量包—括主要生产用水、】辅助生产(包括机】修、运输、空压站等!)用水和附》属生产用水(—包括绿化、浴室、】食堂、厕所、保健站!。等)不包括非—工业生产单位的【用水量(如基—建用水?、厂内居民家庭用】水和企业附属幼【儿园、学校、—对外营业《的,浴室、游泳池—等的用?水量)和居民—生,活用水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