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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 《郑州市人民》政府令 》 ?第176号 【      郑】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业经2《008年12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赵建才? 20《。08年1《2月1?4日: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节能运行《管理过程中通过采用!节能:技术和产品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降低建筑物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从事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 , 第四条 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 市、县(市【)、上街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民用建筑!节能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市、县(市)、】上街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   ?。市、县?(市)、上街区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根据委?托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日常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市政《、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市鼓励和扶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限制或者【禁止使用能耗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 第七条》 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扶持下列民!用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 ,   《   (一)新【型节:能,墙,体与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 【     》(,二):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照明系统、供热】系统、采暖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      (三】)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 : ?   ?  (四)节能【空调技术和产品;】 ?   《 , , (五)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 —      (六!)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 》     【 ,。(七)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洁—净煤:产品:等应用技《术及设备《; ? :      —。(八)集《中供冷、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    (九)采暖!、空调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   》   ?(十)民用建筑【节能能耗检测评估技!术 :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建筑节能的宣传以及!。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绿色建—筑的推广 —     》 本市鼓《励多元化、多渠道投!资,用,于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投资人可以》按协议分《享节:能改造所获》得的收益 第九条! 对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新《建建筑节《能 : 第》十条: ,民用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应当—。按,。照居住建筑不低于】6,5%:、公共建筑不低于5!0%的节能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民?用建筑节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民用建筑工程!总平面设计》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在建—筑的布局、朝—向、采?暖、通风《等方:面,综合:考虑能源利用和建】筑节能的要求并【。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规划许可】的期限内《 》     》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二条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的相关工】作  【   ?。 (一)《。建设单位《应当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在设计】和施工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中明—确,民用建?筑节能技术要求【和产品技术指—标向施工《和监理单位》提供节能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组《织验:收; —     》 (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在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民用建筑节能内】容并向建《设单位提《。供经节能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审查民用建筑节】能的:内容出具的审查意】见,书应当含有》。节能审查意见; ! ?     (四)】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施,工并负责《对,建,筑工程使用的建【筑节能产品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    (五—),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对未经抽样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节能材料》、构件、设备不得】签署同意使》用的文?件 ?。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未提供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第十》四,条 民用建筑的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组织进行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并在建设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 》  《    《民用: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在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报告 》 , ,     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对:未,经,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的民用【建筑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第?十五:条 列入政》府投资审批和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的民用建—筑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节能】检验:测试单位《对,项,目,的用能状况进行【测试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投资主管部门—不予验收 第】十六:条 民用建筑工程】应,当优先?。选用经?过认定?的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 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宅应:当将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建筑节能基】。本,信息载入住宅使用】说明:。书销售公共建筑应当!。提供建筑节能—说明注明建筑物已采!取的节能措施和相】应的保护要求 !第十八条《 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标—准进行设计》   【   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 第三章《 既有建筑节能 ! 第十九条 本市!对既有高耗能建【筑逐步?实,行节能改造》。。 ?     — 市、县(》市)、上街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既有高耗能建筑!改造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既有高耗能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以公共建》筑,改造为重点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剩余使用年限并对!。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 ?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由本级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    ! , ,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 【。第四:章 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 — 第二十》一条 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保证?建筑用能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得】人为损坏《。建筑:。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 ?  》  :。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建立健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筑用能系统—进行监测《、维护并定》期将分项用电—量报市、县(市)】、上街区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 公共建筑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筑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热水供应等【设施、?。设,备进行监测、维护保!证,正常运行 【第,二十三条 对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除特殊【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第二十四条 供热】单位应当《改进技?术装:备实施?计量:管理:并,对供热系统进—。。行,监测、维护提高供热!系统的效率保证【供热系统的运行【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五条 —民用建?筑照明工程应当合】理选择照明标—准、照明方式—。、控制方式》并充分利用自然光选!用节能型产品降低照!明电耗提高照明质量! , , ,第二十六条 市【、县(市)、上街】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建筑的用能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并可将公!共建筑的能》。源,消,耗情况向社会公布 ! 第二十七—条 本市推行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性能:检测制度《。  —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民!用建筑节能检测机】构对建筑物的—节,能效果进行检测 】 :  ? ,   从《事民用建筑节能检测!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 】 第五章】 罚 则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对设—计方案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筑项目—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 ,   《   (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设:计方案?出具合格意见的; !    【。  (三)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筑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   (四)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筑:工程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 !   ?。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行为:的, , — 第》六章: 附 则 【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