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郑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
郑州市人】民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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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号
! ? 郑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业【经2008》年12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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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长赵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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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4?日
第一【章 总 则
【 , ,第,一条 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节【能运行管理过程中】。通过采用节能技术和!产品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降低建筑物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从?事,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市、县(【市)、?上街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民用?。建,。筑节能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市、!县(市?)、:上街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 市、县—(市:)、上街区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根?。据委托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日常管理【工,作
》 《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市政、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市鼓《励和扶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限制或者】禁止:。使用能耗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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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扶持下列民》用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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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新—型节能墙体与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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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照明系统、供热系】统、采暖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 ? , (三)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
! (四)】节能空调技术—和,产品;
— , (五】。)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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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
! 《 (?七)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洁,净煤产品等应用技术!及设备?;
《 (八!)集中供冷、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 (九)【采暖、空调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
— (十)民用】建筑节能能耗检测】。评估技术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建筑节能的宣传以】及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绿色建筑的》推广
》 , 本市—鼓励多元化、多渠道!投资用于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投资人可以按协【议分享节《能改造?所获得?的收:益
第《九条 对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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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新建建筑节能 !
第十条 民!用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应当按照》居住建筑不低—于65%、公共【建,筑不低?于50%的节能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民用建筑!节,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民用建筑工程】总平:面设计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在建筑的布局、朝向!、采暖、通风—等方面综合考虑能】源利用和《建筑:节能的要《。求并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规》划许可的期限—内
《 : 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二—条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的,相关工作《。 ,
!。(一)建设单位应】当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在》设计和施《工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中明确民用建筑!节能技术要》求和产品技》术指标向施工和监】理,单位:。提供节能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组织验《收,;,
— 《(,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在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民用建筑节能内【容并向建设单位提供!经节能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 ?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审查!民用建筑节能—的内容出具的—审,查意见书应当含有】节,能审查?意见; 《
】 (四)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施工并负【责对建筑工程—使用的建筑节能产】品,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 —(五)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对未《经抽样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节能】材,料,、构件、《设备不得签署—同意使用的》。文,。件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未提供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第十四条!。 民用建筑》的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组织进行!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并《在建:设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
! 民用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在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报!。告
】 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对未经】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的民用【建筑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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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列入政府投【。资,审批和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的民用【建,筑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节能检验测试【单位对项目的用能状!况,进行测试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投资?主管部门不予—。验收
第十六条! 民用建筑工程应】当优先选用经过【认定的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
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宅应当将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建筑?节,能基本信息载—入住宅使《用说明书销售公共建!筑应当提供建筑节能!说明注明建》筑物:已采取的节》。能措施和相应的保】护,要求 ?
第?十八条 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标!准进行?设计 ?
》 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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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既有建《筑节能
第】十九条 本市对既有!高,耗能:建筑逐步实行节能改!造 :。
【。 市、县(市)、!上街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既有高耗能建】筑改造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既有高耗能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以:公共建?筑改造为重点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剩余使用年限并【对,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由本】级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
】 《 : 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 !
第四章! 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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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保证?建,筑用能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得人】为损坏建筑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
【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建立健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筑用【能系统进《。行监测、维护并定】期将分项用电量报】市,、县(市《)、上街区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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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公共建筑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筑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热水供应等—设施、?设备进行监》测、维护保证正常运!行
第二十三条!。 对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除特殊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第二十四条! 供:热单位应当改—进技术装备实—施计量管《理并:对供:热系统进行》监测、维护提高供热!系统的效率》保证供热系统的运行!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五条 民用建筑!照明工程应当合理】选择:照明标准《、照明方式》、控制方《式并充分利》用自:然光选用节能型产品!降低照明电耗提高照!明质量
—第二十六条 市【、县(市)》、上街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建】筑的:用能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并可将》公共建?筑的能源消》耗情况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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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本《市推行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性能检测!制度
—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民用建筑节能【检测机?构对建筑物的节【能,效果进行《检测
》 : 》从事民用建筑节【能检测?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
【 第五章 》罚 则 《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设《计方:案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筑项目【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
— ?(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设计【方案出具合格意见】的;
— ? (三)—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筑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 《 (四)—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筑》工,程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
】 ,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行》为,的,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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