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优良评定【
5》.1 评定内容
!。 5.—1.1 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评定应在施工】质量的验《收过程中分别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对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质量】验收记录进》。行,检查
《 ? 5.1.2—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优【良等级?的评定应根据主【体结构工程》。质量:。评,定内容按执行设【。计文:件质量、原材—。料(:设备)质量、—子分部工程质量、性!能质量和观》感质量逐项检查【。结合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进行统计评定】主体结构工程评定】内容应?符合表5.1.2的!规定:
,
表5?.1.2 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优】良,评定内容表
!
— 序?号
— 评定?项目
—。 评定内容
】 :。。 应得分
—
实得分】
,
评—定得分
【
: :
1
】
, 执》。行设计?文件质量
【 设《计文:件完整设计变更程】序符合要求、手续】齐全
】。20
?
《
《 《
!
2
】
《 原材料《、,设备质量
】 材料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具备完》整的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 20—
》
】
:
》 :。
3
】
:。 , 子分部工程【质量
》 , 子分《部,工程优良率每1【%得:0.1分且不少【于,70%
!10
—
》
【 :
《
,
? 4
》 《性能:质,量
? 工》程结构实体质量
】
30
】
,
—
】 :。。
?。 ,
? 建筑物变【。形观测连《接,强度试验、》钢结:构,构件强度、焊缝质量!及涂装性能
!
!。 ,主体材料放射性检测!
,。
—
? 5
【 观感质【。量
《 (评定为“好!”的项?目数/应检》查项目数)×20
!。
《 20
》。
】 ?
》
》
6
! 评定说明【
,
】 《100
!。。
?
—
5】.2 评定方法
】。
5.【2.1 执—行,设计文?件质量评定方法【
》 : , 工程执行设计文!件质量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检查评【定
! , 1 设》计文件不完整的【应扣5分;》
】。 2 设—计变更程《序不符合要》求变更手续签字不齐!全的应扣《10分
!5.2.2 原】材料(设备)质量】评定方法
】 —原材料(设备)质量!。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检查评定
—
!1 : 预制构件、水【泥、钢筋《、砌块出厂合—格,证明及水泥、砂【、钢:筋、砌?块、卵(碎)石等材!料物理性能检测报告!每缺一?项应扣5分;
】 : ? : 2 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复?检抽样报《告、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外加剂》出厂质量证明及复】检报告每缺一项【应扣5分;》
: 3! 钢?结构:主要:材,料质:。量,证明:书和复检报告每缺一!项应扣5分
! :5.:。2.3 《性能质量评》定方法
! 工程—性能质量《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检查评定
》
【 :1 :结构实体质》量检测
《
》 , , :构件混凝土强度、楼!面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数量和方法》。不,能满:足云南?省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暂【行)要求的分部【工程不得评为—优良;构件混—凝土:强度:不,能满足云南省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暂行!。)要求的分部—工程不得评为优【良;
《 楼!。面板平均厚度—与设计板厚有偏差的!每超出1%》应,扣0.1分;每低于!1%应扣0.2分】;
? ? 》钢筋保?护,层,厚度:。。不,能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分部工程不得评【为优良
《
? 2【 钢结构构件的强!度、:连接强度试》验及焊缝《质量检?测
】 ?钢,结构一、二级焊缝未!进行检?测或焊缝检测—。数量不能满足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001)的分部工程!。不得评为优良—。;
》 未!按要求对钢结构构】件强度?。及连接强度进行【检测或检《测结果不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应扣10分【
: 】 , 3 建筑物变【。。形观测?
【 , , 建筑物—结构在2《4m:(含24m)以上、!6层(含6层)【以,上,或地:基为天然地基、【复合地基《或对地基进行过【加固处理的必—须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沉降观测;》
: , 》 ?应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未进行观测的—分部工程不得评为】优良;
【 沉降观!测点布置数量和观测!周期未达《到设:计或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要求的应《扣10分《;
《 — 评定时建筑物沉降!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分部工程不得】。。评为优良
【 : 4 主】体材料放射》性检测
】 《 未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对进场—的主体材料》进行放射性检测的】民用建筑应扣1【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