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 基本规定
—
—
3.1— 评定基础》
3.1【.1 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评定《实行目标管理、【事前策划和过程控制!
:。
3.】。。1.2?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目标确定工程质!量优:良,的,建筑工?。程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和权利
!
,
3【.1.?3 ?施工企业对创—优的建筑工》程应推行科学管理】强化:工序质量《控,制确保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保证能力【。
【 ,3.1.4》 实施创优的建】。筑工程应《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时由:。施工单位按照附录A!的规定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请
—
》 3.1.5 !实施创优的建—筑工程应注重科【技进步积极应用环】保和节能等先进【技术
》
3—.1.6 》 实施创《优的建筑《工程应突《出对原材《料质量、工序质【量及:功能效果的控—制
!3,.,1.7 《。 实施创优的建筑】工程:应做到文明施工【达,到国家及云》南省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
: 3.1《.8 使用国—家和地方明文淘汰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建筑工程不得评!定为优良工程
!
? , 3.1《。.9 ? 未按国家和—。地方规定采取建筑节!。。能措施或《。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建筑工程不得评!定为优良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