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十二章 【 停车场(库】) 《 第:八十条 《 停车场(库)一】般规:定     1】. 建筑《配建的?。停车:设施应设《置在其用地范围内;!但建设?在同一道路或—者相邻道路上的二宗!以,上建设项目其相【邻距离不《超过1?00m的《。在统一申《请、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使用:的条件下经批准后可!集,中统一设置》停,车设施 《 , ,。   2. —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的机动?车出入口、主体【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与:基地内部道路之间应!保证有合《理顺畅的交通—联系:     3.】 建筑配建》的,。停车设施可采用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地】。上停车楼等多种形】式停车设施的布局应!满足建筑、消防【、交通等相》关专业的技》术要求 》  :  4.《。。 各类建筑应按【表,12-3的》指标配?建装卸停车位、出】租车停?。车位、大客车停车位!、无障碍车辆停【车位:等,特殊车辆《停车位其中大型车辆!停车位宜《设置在地面》上  《   ?5. 本规定的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指标以小型汽车停车!位为计?。算单位非机动车【以自:行车为计算》单位小型汽车停车】位具体要求参国【家,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的有关规《定执行每辆自行车停!车,面积:露天:自行:车停车场为1.【5m2-1.8 m!2,,室内自行》车停车库1.—8 m2-2.0】 m2路《。边自行?。车,停,车1:.0 m2-1.5! m2 自行车停】车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0m 】     需安【排的其它车》型机动车停车—位除货物装卸—车位外可按表1【2-:1所:列的换算值折—合成小型汽车—停车位?进行计算《 表12》-1各种类》型车辆?停,车,位换算系数 【 【 : 车:型 ? 机动【车, : : : 非机动车 】 — 摩托车! ? 微型车 】。 小【。型车 ? 中【型车 》 大》型车 !铰接车 — 自行车 】 三轮车!。 》 助动车 ! 《 换】算 — 系数 ! 0.7 ! 0》.7: 》 1.0《 《。 2?.0 《 《2.5 》 《3.5 — 1.0— : 《2.5 《 1.【5 《。 《     6—., 建筑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机动车?停车位数《尾数不足1个的【按1个计算 — :     7.【 由于?地形:条件限制布置停【。车位可按如图12】.1的子母停—车位方式《设置:但这种子母停—车位的?里面一个《子,车,位必须按《1/:2计:算车:位子母车位总数【不,得大于核定》总停车数的10【% ? 》    《采用简?易升降?式机械立《体停车设施的如图1!2,.2其子车位应按1!/2计?算车位子母车—位,总数不得大于—核,定,总停车数的10% !    — 8.特《殊功能建筑的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指标!由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具体个案】另行确定 【。 《 第八十一条 1!.我市?城市及?。乡,镇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及场—。。所应按表12—-2:-1-12中—规定的指《标,建设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指标新安江【城区按1.0标准执!行梅城、寿》昌、:。乾潭、?大同四个中心—镇镇区?按0.?8标准执行其—它,范围内按0》.6标准执行;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全市均按】1.0标《准,执行)原建筑—。已有停车位不符合】表12?-,2配建标《准的应在改、—扩,建规划设计》时按规定的标—准配置   !  2.住宅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1的《规定: 【  :  3.《办公楼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2的规定 — ,。     4.】商业建筑《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3的规定 【。。     5.】。餐饮、娱乐建筑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4的》规定   】 , 6.旅馆》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5?的规定 【 ,   7.体育【场馆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6!。的规定 《 :   ?  8.影(剧【)院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7的【规定 —    9.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8的规—定 ?  ?。   10.—医院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9的规定 】    — ,11.学校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1】0,的,规定 —    注》 1、?表,中学生接送停车位作!为建议?性指标结合用地【条件鼓励学》校尽可能达到指标 !   — , ,    2》、学生接送停车【位应在学校总平【面内考虑停》车场(库《),出入口应单》独设置?不应开设在学校围墙!。内部必须满》足学校的《有关安全《规定:     【1,2. 游览》场所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11—的规定 《 , ?    13.工】业厂房区、仓库【区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12的规定】 ,。 第八十二【条 建《筑特殊?机动车辆停车位配建!指标不?应小:于表12-3的规】定 ?建筑特?殊机动车辆停车【位配:建指标 》。 表12!-3 【 【车位类型 — 》建筑类型 ! 停车《。位配建指标 — 《。 》 《 装卸车位 【 办公【 》 每?30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最高!3个 》 — 旅馆 ! 每1】00个客房设置1】个超过3个时每增】加2:00个客房增—设1:个, 】 : 大—型商场? 、大型超市、批】。发交易市场 】 每》。5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超过3个时每增加!1,0000m2增设1!个;:超过6?个时每增加150】00m2增》设,1个 【 !。 ,工业厂房、》仓库 《 : 按照具体【生产条件确定 】 【 出【租车车位 — 旅馆 】 每1】00个客《房设置1个 — 】 办公】 , 每1】0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 【 — : 餐:饮、娱乐 》 》。 每3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 ! 【 》 商业 《 , 每3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 — ? 医!院 【 每5?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 — ? 《 《 影剧院、会【议中心 【 每《。30:0个座位《设置1个 】 : !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 — : ?每5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 ! ? 《 ? 体育场【馆 — 每1000【个座位?设,置1:个 【 !学校:。 《 学生》接送车位可设置成】出租车车位(临【时,上下客停车位)形式! :。。 《 !大客车?车位: 旅】馆 每!50个客房设置1个! — 【 学校《 — 1:000个《师生以下的学—校至少?设置2个学》校大客车车位1【000个师生以【上的学校《至少设置3》个,学校:大客:车,车位大专院校至【少设置3个 】 《 】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 ? 》每5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 ! ? 《 ? 体育场馆、会议】中心 ? : 每1—000个座位设置1!个 《 — 游览】场所 !每10000m2】游览面积设》置1:个 ? : 【 无》障碍停车位 】 , 当停车—位,数小于等于》。50辆时无》。障碍停车位不应【少于2个不足—。。25辆?时可:设1个;当停—车位数大于50辆且!小,于等于3《00辆时无障碍停】。车位:不应少于5》个;当?停车位数大于3【00辆且小》于等于500辆时无!障碍停车位不应少】于8个;当》停车:位数大于500【辆时无障碍停车【位,不应少于总停车【位数的?2% 《 注】除装卸车位外—其它:特殊停车位都计入】配建停车位数 】第八十三条 配】建,的停车库(场)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停,车场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