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二章 【 停车场(库】)
《
第:八十条 《 停车场(库)一】般规:定
1】. 建筑《配建的?。停车:设施应设《置在其用地范围内;!但建设?在同一道路或—者相邻道路上的二宗!以,上建设项目其相【邻距离不《超过1?00m的《。在统一申《请、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使用:的条件下经批准后可!集,中统一设置》停,车设施
《
, ,。 2. —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的机动?车出入口、主体【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与:基地内部道路之间应!保证有合《理顺畅的交通—联系:
3.】 建筑配建》的,。停车设施可采用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地】。上停车楼等多种形】式停车设施的布局应!满足建筑、消防【、交通等相》关专业的技》术要求
》 : 4.《。。 各类建筑应按【表,12-3的》指标配?建装卸停车位、出】租车停?。车位、大客车停车位!、无障碍车辆停【车位:等,特殊车辆《停车位其中大型车辆!停车位宜《设置在地面》上
《 ?5. 本规定的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指标以小型汽车停车!位为计?。算单位非机动车【以自:行车为计算》单位小型汽车停车】位具体要求参国【家,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的有关规《定执行每辆自行车停!车,面积:露天:自行:车停车场为1.【5m2-1.8 m!2,,室内自行》车停车库1.—8 m2-2.0】 m2路《。边自行?。车,停,车1:.0 m2-1.5! m2 自行车停】车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0m
】
需安【排的其它车》型机动车停车—位除货物装卸—车位外可按表1【2-:1所:列的换算值折—合成小型汽车—停车位?进行计算《
表12》-1各种类》型车辆?停,车,位换算系数
【
【 : 车:型
?
机动【车,
:
: : 非机动车
】
—
摩托车!
? 微型车 】。
小【。型车 ?
中【型车
》 大》型车
!铰接车
— 自行车 】
三轮车!。
》 助动车
!
《
换】算
— 系数
! 0.7
! 0》.7:
》 1.0《
《。 2?.0
《 《2.5
》 《3.5
— 1.0—
: 《2.5
《
1.【5
《。
《
6—., 建筑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机动车?停车位数《尾数不足1个的【按1个计算
—
: 7.【 由于?地形:条件限制布置停【。车位可按如图12】.1的子母停—车位方式《设置:但这种子母停—车位的?里面一个《子,车,位必须按《1/:2计:算车:位子母车位总数【不,得大于核定》总停车数的10【%
?
》 《采用简?易升降?式机械立《体停车设施的如图1!2,.2其子车位应按1!/2计?算车位子母车—位,总数不得大于—核,定,总停车数的10%
!
— 8.特《殊功能建筑的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指标!由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具体个案】另行确定
【。
《 第八十一条 1!.我市?城市及?。乡,镇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及场—。。所应按表12—-2:-1-12中—规定的指《标,建设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指标新安江【城区按1.0标准执!行梅城、寿》昌、:。乾潭、?大同四个中心—镇镇区?按0.?8标准执行其—它,范围内按0》.6标准执行;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全市均按】1.0标《准,执行)原建筑—。已有停车位不符合】表12?-,2配建标《准的应在改、—扩,建规划设计》时按规定的标—准配置
! 2.住宅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1的《规定:
【 : 3.《办公楼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2的规定
—
,。
4.】商业建筑《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3的规定
【。。
5.】。餐饮、娱乐建筑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4的》规定
】 , 6.旅馆》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5?的规定
【 , 7.体育【场馆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6!。的规定
《
:
? 8.影(剧【)院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7的【规定
— 9.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8的规—定
?
?。 10.—医院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9的规定
】
— ,11.学校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1】0,的,规定
— 注》 1、?表,中学生接送停车位作!为建议?性指标结合用地【条件鼓励学》校尽可能达到指标 !
— , , 2》、学生接送停车【位应在学校总平【面内考虑停》车场(库《),出入口应单》独设置?不应开设在学校围墙!。内部必须满》足学校的《有关安全《规定:
【1,2. 游览》场所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11—的规定 《
,
? 13.工】业厂房区、仓库【区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2-12的规定】
,。
第八十二【条 建《筑特殊?机动车辆停车位配建!指标不?应小:于表12-3的规】定
?建筑特?殊机动车辆停车【位配:建指标 》。 表12!-3
【
【车位类型
—
》建筑类型
! 停车《。位配建指标 —
《。
》
《 装卸车位
【
办公【
》 每?30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最高!3个
》
—
旅馆 !
每1】00个客房设置1】个超过3个时每增】加2:00个客房增—设1:个,
】
:
大—型商场? 、大型超市、批】。发交易市场
】 每》。5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超过3个时每增加!1,0000m2增设1!个;:超过6?个时每增加150】00m2增》设,1个
【
!。 ,工业厂房、》仓库
《
: 按照具体【生产条件确定
】
【
出【租车车位
—
旅馆 】
每1】00个客《房设置1个 —
】
办公】 ,
每1】0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
【
— : 餐:饮、娱乐 》
》。 每3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
!
【
》 商业 《
,
每3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
—
?
医!院
【 每5?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
—
?
《
《 影剧院、会【议中心
【 每《。30:0个座位《设置1个
】
:
!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
—
: ?每5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 !
?
《
? 体育场【馆
— 每1000【个座位?设,置1:个
【
!学校:。
《 学生》接送车位可设置成】出租车车位(临【时,上下客停车位)形式!
:。。
《
!大客车?车位:
旅】馆
每!50个客房设置1个!
—
【 学校《
— 1:000个《师生以下的学—校至少?设置2个学》校大客车车位1【000个师生以【上的学校《至少设置3》个,学校:大客:车,车位大专院校至【少设置3个
】
《
】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
?
》每5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
!
?
《 ? 体育场馆、会议】中心 ?
: 每1—000个座位设置1!个
《
—
游览】场所
!每10000m2】游览面积设》置1:个
?
:
【 无》障碍停车位
】 , 当停车—位,数小于等于》。50辆时无》。障碍停车位不应【少于2个不足—。。25辆?时可:设1个;当停—车位数大于50辆且!小,于等于3《00辆时无障碍停】。车位:不应少于5》个;当?停车位数大于3【00辆且小》于等于500辆时无!障碍停车位不应少】于8个;当》停车:位数大于500【辆时无障碍停车【位,不应少于总停车【位数的?2%
《
注】除装卸车位外—其它:特殊停车位都计入】配建停车位数
】第八十三条 配】建,的停车库(场)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停,车场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