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户外广告登!记
?
第六条 —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 各区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由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同市规】划、建设《、交通、公安、【公用事?业等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实施
! :各县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同建设规划、—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实施?
第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征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在道:路,。上设置广告应当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
【 《前款所?列部门?在审批时《应在7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八条 户外》广告登记广》告经营?者应:。当向设置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 (一)营业—执照;
》 (二)【广告经营许可证; !
《 (《三)广告设计—图样; 《
《 (四)—场地使用《。协议;
—
?。 (五)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批准的文件—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退回申请!
第十条 登】记证应当核准户外广!告设置的有效—期限期满《后需继续设置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续设—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登—。记证 ?
:第十一条《 广告主利用自【身场地设置用—于自:我宣传的户外广【告,应当向设置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八】条第(?一)、(三)、【(五)项规》定,的材:料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取!得登记证后方可设】置
第十二条 !已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需要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文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
第十三条— 张贴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有关证件向张贴!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同意?张贴的加盖准予张贴!的印章注明有效期】。限后贴入《公共广告《栏或指定位置内【;不同意《张贴的说明理由退】。回申请 《
:第十四?条 发送、邮寄散】页、图书、》包装等各类印—刷品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有关】证件向市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核发印【刷品:广告发布登记证
!
第十五条 各类】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开业庆典活【动、:。文体活动等需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的活动举办单位【应,当向设?置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活?动举办前7日内设置!活,动结:。束后3日内》清除或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