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改—进,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合建管[2!005?] 74号
】各县:建管局、开发—区建:发局本市各》有关单位《
:。 , 现将省建设厅!建管[2005] !22:5,号文件关于改—进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以?下意见认真贯—彻执行
《 一、各建】设、:开发单位应牢—固树立自《己,是住宅质量》第一责任者的意识本!着对住宅质量和购房!者全面负《。责的态度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制订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自2005年1【0月1?日,起合肥地区竣工【的住宅工《。程(含商住楼、【。公,寓):一律实行按栋逐【套,。进行竣工验收—
? 三、建设单位在!。。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意见”《时应按省建设厅要】求对:。工程进行评价—、描述并明确检查的!。。实际套数、注明有无!裂缝、渗漏、—使用功能等》质量:通病问题
—。 四》、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资料时须—将竣工验收时张【贴,的告示原《件、公告现场相【片一:并提交?备案机关
! 五、?我局在受理建设单】位备:案申请后3日内将通!。过网站对拟备案工】程信息向社》会公示?开发单位应同时在售!。。。楼处和竣《工工程明显部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十天
》 六、我局【将对建设开》发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告(!公):示情:。况进行?督查并通《过网站公布》督查情况和已备案】住宅工?。程信息
【 :七、单体住宅—工程未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办理《备,案手续的我局将【及时告知有关—部门:不予:。进行:住宅小区的综—。。合验收行业协会不得!受理各类优质工程的!申报
— 特此通知
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
!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