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改进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合】。建,管[20《05] 《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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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建管—局,、开发区《建发局?本市:。各有关单位
】 现将》省建设厅建管[2】00:5,] 225》号文件关于改进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以下《意见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建设、开发单—位应牢固《树立自己《是住宅质量》第,一责:任者的意识本—着,对住宅?质量和购《房,者全面?负责的态度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制订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自2005年1!0月1?日起合肥地区竣【工的住宅工程—(,含商住楼、公—寓,。。),一律实?行按:。栋逐套进行竣—工验收
【 三、建设单—位在: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意:见”时?应按省?建设厅要求对工程进!。。行评价?、描述并明确—检查的实《际套:数、注明有无裂【缝、渗漏、使用【功能:等质量通病问题【。
四【、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资料时!须将竣工验》收时张贴的》。告示:原件、?公告现场相片一并】。提交备案机》关
— 五、我局在受理建!设,单位备案申请—后3日内将通—过网站对拟备案工程!信息向社《。会公示开发单位【。应同时?在售楼处和竣—。工工程明显部—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十天《
—六、我局将对建设】开发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告】(公)示情况进行督!查并通过网站—公布督查情况和已】备案住?宅工程信《。。息
七、!单体住宅工程未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办!理备案手续》的我局将及时告知有!关部门不《予进行住《宅小区?的综合验收》行业协会不得受理】各类优质工》程的申报
【 特?此通:知
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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