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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改【进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合建管[2—0,05] 《74号  》。 各县建管》局,、开发区建》发,局本市各有》关,单位     【 现将省建设—厅建管?[2005]— 225号文件关】于改进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以下意见》认真贯彻《执行    — 一、各《建,设、开发单位—应牢固树立自己【是,住宅质量《第一:责任者?的意识本着对住【宅质量和购房者全面!负责:的态度?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制《订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  二、《自2005年10】月1日起合肥地区竣!工的住宅工》程,(含商住楼》。。、公寓)一律—实行按栋逐套进行】竣工验收  —。   三、建—设单位在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意见《”时应按省建设【。厅要:求对工?程进行评价、描述并!明确检查的实际套】数、注明有无裂缝】、渗漏、使》用功能等质量—通病问?题      【四、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资料时须将》竣工验收《时张贴的告示原件、!公告:现场相片一并—提,交,备案机关  —    五》、我局在《受理:建设单位备案申【请后3日内将通过网!站对:拟,备案工程信息向【社会公示开》发单位应同时在【售楼处和竣工工程明!显部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十天      】六、:我局将对建》设开发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告(公)《。示,情况进行督查—并通过网站公—布督查情况和已【备案住宅工程信息 !  :   ?七,、单体住《宅工程未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办理备案手!续的我局将及—时告知?有关部门不予进行住!宅小区的综合验收】。行业协会不得受【理各类优质工程【的,申报  《   特此通—知  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 —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