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塔式【起,重机
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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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塔!式,起重机制造》单位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产【品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监检证书
!11.1《.2 《安装单位应》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书 》
11.1.3】 :由安装?单位:编制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11.1.!4 严禁在塔式】起,重机塔身上附—加广告牌《或其他?标语牌?
11》.1.5 安装】单位对塔式起重机】。月检不少于1次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派员?参加
》11.1.6 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
1【1.1.7 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装:和使用
》 ? 1、结构件—上有可见裂纹和严】重锈蚀?的;
》 2、主要受力!构,件存在塑《性变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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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连《接件存在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的;
!。4、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的《;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
11.1.8! :对6:30kN·m以下出!厂年限超《过10年的塔—式,起重机;对630~!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的塔式起重【机;对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的塔式起!重机应进行安全评估!未经:评估不得使用
】
11.1.—9 塔《。式,起,。重机工作100【0h后?对,。机,械、电?气系统?等进行?小修;400—0h后对机》。械、电气系统—等进行中修》;8000》h后对?机械、电气系统【等进行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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