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佳【绿色建筑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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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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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绿色建筑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推进我省—的绿色建筑工—作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内已竣工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符合本办法!条件规定的均可申】报十佳绿《色建筑评《选已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的:建筑在?评选时优先考—。虑 :十佳绿?色建筑每年评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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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 十佳绿色建筑的】申报单位是符合申】报条件的建设、开】。。发单位?。申报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资料 》
【 第四条 十佳!绿,色建筑的申请—遵循自愿原则—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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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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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十佳绿色建—筑评选管理工作制】定评选条件》组织申报评》选,。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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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成立十佳》绿色建筑评选委【员会下设评选专家组!具,体,负责评审工作专【家组:由规划与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建材、建筑》物理等方面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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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十—。佳绿:色建:。筑的申报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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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申报条件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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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申报十佳绿色建!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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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建设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工】资和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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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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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符合河北》省十:佳绿:色建筑评选标准【(见附件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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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已经《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的建》。筑可直接申报—十佳绿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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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申报十佳绿【色建筑?的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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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河北省》十,佳绿色建《筑申报书《(见附?件一)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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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建筑总体《情况:介绍:(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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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建筑【“,四节一环《保”技术应》用情况(《光盘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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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四)项目建【。设资:料包括?建筑立项批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材料、申!报,单位的资质证书;】建筑设计(含对主】要,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指标说《明)、施工图审查】文件:。;工程用材料、产品!、,设备的合格》证书、?。检测报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及备案证书;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工资和工】程款证明材料等
】
! : (五)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应,用能效测评报告和运!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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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六?。。)节:。水和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应?用运行?报告:
【 , 【(七)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第四章! 评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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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条件:组织申报资料并报送!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第十》二条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评选条件组—织本辖区内十—佳绿色建筑的申报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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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十佳绿色建筑!评选专家组》对各设?区,。市的申报《项,目,。。资料:进行评审经现场核】查提出评审意见【及“十佳绿》色建: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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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十佳绿色建】筑评选委《员会将评选》确定:的十佳绿色建筑项】目在省?级主:要媒体及河北建【设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5天并将《公示结果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名义进行》表彰授?予“xx年度河北】省十佳绿《色建筑?”称号第五》章, :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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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十佳!绿色建?筑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问题》的项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组织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撤销!其“xx年度十佳】绿色:。建筑”称号》
】 第十》六条: 已取得“xx】年度十佳绿》色建筑”称号的建筑!不得重复申报十佳】绿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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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十佳绿?。色建筑?称号进行虚假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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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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